主观题之刑法: Difference between revis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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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辨析 ==
== 辨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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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
: 有公务的: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
: 有公务的: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
: 没公务的: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资金罪
: 没公务的: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资金罪

Revision as of 19:53, 17 September 2025

技术

理由

解释方法
类推,扩大,平义,缩小
体系解释,类似于同义词置换
时空效力
有 0 1 2 司法解释,都以最新司法解释为准
从旧兼从轻
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保护管辖,普遍管辖

辨析

公务
有公务的: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
没公务的: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资金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