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 professional qualification exam: Difference between revis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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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裁委有需要时可在区设立,但不一定在区设立。 | * 仲裁委有需要时可在区设立,但不一定在区设立。 | ||
* 遗漏当事人,或诉讼请求,应发回重审。 | * 遗漏当事人,或诉讼请求,应发回重审。 | ||
<b>回避</b> | |||
* 不予回避决<del>裁</del>定书。 | * 不予回避决<del>裁</del>定书。 | ||
* 当事人可以就不同事由各申请一次法官回避。 | * 当事人可以就不同事由各申请一次法官回避。 | ||
* 审判员,法助,书记,司技,勘验,鉴定,翻译,均适用回避,但需最迟至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 | * 审判员,法助,书记,司技,勘验,鉴定,翻译,均适用回避,但需最迟至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 | ||
* | * <del>人民</del>审判委员会,可以决定院长是否回避;院长,决定庭长是否回避;庭长,决定审判员是否回避;审判员,决定其他人员是否回避 | ||
; 审判<ins>人</ins>员 | |||
: 指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人民陪审员 | |||
; 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 | |||
: 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del>允许</del>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身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法院<del>无权</del>不能超出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范围判案。 | |||
==刑诉== | ==刑诉== |
Revision as of 16:52, 2 December 2024
刑法
民法
行政法
民诉
- 仲裁委有需要时可在区设立,但不一定在区设立。
- 遗漏当事人,或诉讼请求,应发回重审。
回避
- 不予回避决
裁定书。 - 当事人可以就不同事由各申请一次法官回避。
- 审判员,法助,书记,司技,勘验,鉴定,翻译,均适用回避,但需最迟至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
人民审判委员会,可以决定院长是否回避;院长,决定庭长是否回避;庭长,决定审判员是否回避;审判员,决定其他人员是否回避
- 审判人员
- 指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人民陪审员
- 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
- 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
允许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身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法院无权不能超出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范围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