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ries of xiaoye town

From 清冽之泉
Jump to navigation Jump to search

第一章 自杀

李泽准备自杀。

他躺在床上。时间是晚上七点多,屋外已经黑尽了。宿舍里亮着惨白的光,四根灯管坏了一根。他昏昏沉沉睡着。宿舍外应该正是华灯初上,他仿佛可以见到清冷的路灯灯光。情侣在校园里言谈欢笑,挽着腰或牵着手,去草坪或树影里呢喃,许下一生一世的诺言。有一对俊男美女在争执什么,如花的女孩在哭泣,男子并不领情,明明甜美的爱情或者其他什么情谊,偏偏发生了争吵,让单身的人们感到不可理解。一些大一的姑娘骑着自行车在夜色里你追我赶,说着什么开心的事。夜风轻轻吹拂,树叶偶然跳舞,有一丝清凉的空气漫过校园,编织了一个唯美纯粹的梦,又仿佛一床轻柔的被子,盖在校园上,学校里的人们都在梦里酣睡。这只是李泽望着天花板上亮着的三根灯管那刺目的白光时,内心一片清明时,猜测的此时此刻正在宿舍外校园里的每个角落可能正发生的事情。

他又瘫软在自己的床上。沾染了些灰尘的蚊帐,似系非系地挽起,落寞地罩着床,像一块破布。床单凌乱,李泽记得大概一周前洗过那淡白色的印着不知名花形的床单,铺在床上,除非保持着绝不睡上去的状态,否则它一定会乱。李泽没有心情每天起床后花费五分钟仔细一缕缕地抚平床单的褶皱。被子胡乱地卷着,李泽扯着它的一个角搭盖在身上,平躺着盯着蚊帐顶上,那上面有成千上万的小孔,就像人生那无尽的岁月的每一天,看起来迷乱,没有头绪;有的地方有污迹,像被污染的人生;那蚊帐像一片白色的大海,宽阔无边,孤身逆旅,无从说起,谁也不能知道哪个方向是该走的路;四角被拉扯捆绑,蚊帐平面却依旧有很多倾斜曲面。没有平坦的人生,就像没有平坦的蚊帐。

从早上“睡”到晚上,宿舍一整天都没人来访,其实这暑假有一个多月都没人了,一个人留在学校,其他同学都回家消暑了,他们有的会去工厂打工,有的去商店兼职,有的替家人忙农活,有的去旅行,有的成天在家看电视,只有李泽没有事做。你不知道没有事做是多么可怕的事。无所事事是最大的消耗,最大的浪费,你简直不知道时间是怎样流过的,生命像是被黑洞吞噬,日日夜夜像是光与影的旋转,当你回望的时候仿佛在看别人的日子,你丢失掉记忆,忘记那些日子你做过些什么,一切好像一个梦,某一天你突然醒来,开始清醒,回忆之前那一段时间,想破脑袋也不记得自己真正拥有过那些日子,你不想负责,但那就是你的人生,你必须为遗忘的浪费付出某种还未到来的代价。

宿舍是高级公寓。所谓的高级公寓,就是楼层相对平民房屋来说较高,想要住进来需要一定的社会级别,并非有钱就能入住的,因为这里是学校专门规划的几幢待用宿舍之一,提供给有需要的青年教师和学生。老教师大都功成名就,在学校周围买了房子,开着价格在平均线上的私家车,上课时潇洒而来,下课后潇洒而去,像大公司里尽责尽责的白领,外人无法了解他们心里是开心还是愁苦,世界处处充满屏障,看似无色透明的空气,其中实际上藏着尚未被人类解密的“隔阂”,可以叫做“墙”,可以叫做“套子”,可以叫“薄膜”,空气里处处有它们存在,所以大家看似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其实却并未做着同样的梦,过着并不一样的生活,有着不同的悲喜,无法互通。李泽和几个同学,因为各自的原因,结伙申请了来这高级公寓住宿的优待,这里本来很少住学生。

他躺在床上,化成了一缕意识。四肢感觉不到冷热,没有麻木感,没有轻微的不适,它们就像不存在了。饥饿也不存在,也不渴,没有任何愿望,不想出去约朋友爬山、逛街、在草坪上喝啤酒闲聊,对美食没有兴趣,对异性没有兴趣,对书本和音乐没有兴趣,折纸用纸塞在书架上书本之间变皱,折纸符号成为杂乱的线条,文字成了没有意义的画在纸上的砖块。书架的边边角角,床的形状,屋子的四面墙,都是一片杂乱,入目不堪,令人无法忍受。像一间牢房,出口不知道在哪里,没有窗户,外面的空气无法进入。这里被世界遗忘,和外面那个世界格格不入,这里是独立的空间,李泽误入此地,不找到解救自己的办法,就只有迷失下去。

他寻找自杀的办法,要找一种优雅、美好的死法。死自古以来就蒙上了浪漫的色彩。为爱情而死,为国家而死,因社会的黑暗而死,为证明执念而死,无数人都在大好年华里,选择自己结束自己,无法选择生,但选择了死,好似逃脱了命运的魔爪,换取了一次自由的机会。海子的卧轨显得无比浪漫,三毛用丝袜自杀像是通灵了,海明威吞枪时已功成名就,他们的死引人无限遐想,死得优雅、美好,让人怀念。李泽如果死去,不值一提。没有什么作品,没有对社会有何贡献,没有非见不可的人,没有爱人和仇人,甚至亲人,在得知他的死讯以后,怕也只是当成一个新闻随便在脑海里思考几秒,繁繁杂杂中规中矩像一条笔直的规矩的线条一样毫不令人惊奇地处理他身后的事,然后在琐碎的世事里淹没,久而久之忘记这个人。他们的麻木由来已久,最是令人熟悉,毫无悬念,不必想象。那麻木像门前的一块垫脚石,平淡无奇,又不巨大,又不美观,质地又差,随处可见,随便扔在世界上哪个角落都不起眼。你每天经过,你不会去注意那一块石头。哪天你需要寻找那种麻木的感觉,就像是要寻找一块石头,你随时随地可以找到,你只需要去那个地方,那个时空自然而然充斥着那种麻木,如从一千亩飘满浮萍的荷塘上捧起一粒浮萍那般容易。

跳楼有个缓冲期,从楼顶跳下,中途如果后悔,是不可能回到楼顶的,地球的重力会把人往下拉,身体会不由自主往下掉,最后死相难看,嘴角冒出淤血,那是内脏破裂后流出来的,四肢扭曲,没有人知道哪里会断掉一截,周围的人指指点点,毫无对死者的尊重之心,死者像个笑话,任人品评;血迹几个月后都不一定褪去,不知情者会以为那是一滩狗血;就算当做是打架挂彩的人的遗留,未免也丢掉了自杀者的豪气。上吊过于古老,听说过无数过怨妇的故事,她们无一例外选择白衣白绫,在屋子的横梁上挂着,随风晃悠悠,舌头吐出来,鼻孔上有乌血;一想起踢掉凳子后断气前身体的下意识挣扎,李泽就放弃了这种死法。卧轨,跟海子比,毫无创意,如一粒灰尘消失在尘土飞扬的大路上,如果卧轨肯定会让人想起海子,跟海子一比,人们肯定觉得李泽是个不折不扣的闲人,出于无聊而浪费生命。效仿三毛用丝袜勒死自己是不可能的,李泽不想死后还被人取笑为好女性之衣物。星期四晚上,借着交话费的契机,去自助缴费机器旁边的校医店问了问,说严重失眠了一个多月,希望买一瓶安眠药,所谓的一瓶就是至少五十颗,最好两百颗;医生说对顾客贩卖大量安眠药是违法的,最多卖给他四颗,他只好说那还是想其他办法避免失眠吧,唯唯诺诺道谢过后离开;吞安眠药可能是最不痛苦的死法,在一个梦境里死去的话,应该不会痛苦,谁知道吞了大量安眠药后,还配不配享有梦境。再就是来一场天灾,地震、火山喷发或者滑坡,一夜过后大家都没有醒来,这样遂了李泽的意,但是别的人会心有不甘。

李泽喜欢的一篇短篇小说《空洞》,其中苏湛的父母是开煤气自杀的,另一篇长篇小说《白夜行》里,雪穗似乎明知道自己的母亲计划开煤气自杀,却丝毫不作为,没有唤回她的求生意志,任由她死去以达到更好的生活。学校没有煤气。割腕李泽是做不出来的,每个人心底都有软弱,李泽更甚,看到自己的血管往身体外流血,李泽不想选择这种死法。记得有一篇报导,某学生在寒冷的冬天,网购了几袋上好的木炭,几个崭新的火盆,点燃木炭,关上门窗,用毛巾和纸巾堵上所有门窗的空隙,最后在梦里不知不觉死去,过了一个多月,直到暑假后学生返校,她的室友才发现她死在宿舍,已经发出恶臭,那曾经美丽的脸庞变形了,柔软的肢体失去了质地,变成了似固体、似液体、似木头、似石头的软绵绵的一摊,放在那里不动的话那是手臂,去抬起它们的话,那是腐肉,在往下掉。不论她为何死,至少她死后的一个多月里,没有被打扰,相比世界上大多数人死后一个月内定然被活着的人送进坟墓入土为安,她向世界偷了一个多月的自主时间,跟大家开了一个玩笑,别人以为她活着,其实她已经偷跑到一个无人能找到的世界;别人以为还与她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其实她早就摒弃了俗世。

第二章 往事

上一章的事全是刘小云凭想象虚构的。

在得知李泽自杀了以后,刘小云震惊得难以形容,真不知到底该做些什么,能减轻这件事对她的神经造成的震撼。

一个活生生的人,就那么突然没了。想起来觉得不可思议。不久以前还约定过去爬山,去那家不错的饭店,去感受夜晚没有车的空旷街道。突如其来,仿佛晴天霹雳,仿佛给人打了一记闷棍,刹那间天旋地转,记不得街道和自己的名字,只知道发生了一件关乎于己的大事,它比考研或是党员答辩时考的时事政治的题目更加巨大,大到充斥了刘小云的整个生命,她生命的每个空间——房间里的每个角落、书包里的空隙、细胞里看不见的孔——都被这件事占据。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事情毫无预告地发生,发生后像是一堵明晃晃的高墙,墙体泛着皎洁的白光,形成一个长十米宽十米的空间,以刘小云为中心,她移动,空间也移动,那几堵高墙隔绝了一切信息。风声消失,翻书声消失,水龙头下流水变得沉默,整个世界寂静下来,像是被谁关掉了声音。刘小云耳朵里有个声音一直在提醒她去找什么,但是她越想回想去那件东西,越失去线索。她有时哲学式自问自答,生命有何意义,生命为何如此脆弱,人情为何猛然消逝,自己是谁要去哪里,显得有些可笑,但对于刘小云来说,那几天她心里最在意的,就是这几个破问题——它们早已被世人的嘴巴说烂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思考它们什么都不能得到,但是她不敢去思念已死去的李泽。李泽像是夏天地面被蒸发的水,再也找不到踪迹。

有人死掉,学校第一时间做的当然是安抚李泽的家人,与李泽的家人私下谈处理条款,这件事必须得到妥善的解决,毕竟人命关天。不时有小道消息在学校贴吧传播,新浪微博上也有关于李泽自杀一事的扒皮。总而言之,李泽是心情抑郁而自杀,排除他杀,应当属于自然死亡,没有人有理由为他的死付出多余的代价。他自己年纪轻轻轻生而去,没资格再拖累活着的人,毕竟活着的人也不容易。

李泽最终选择了跳楼。不是从楼顶,虽然楼顶的风很干净。图书馆有八层楼,他从七楼走廊跳下去的,掉在二楼的舞台上,惨不忍睹。并不是他要恶心来图书馆学习的人,而是整个学校,他最爱的所在乃是这图书馆。看了很多书,学了很多知识的人,料想不会怕鬼魂。自己已经死去,大不了化成多年后校园的一个传说,阴影会在最近几年学弟学妹的心灵里经久不息,但是要不了十年,等打过交道的同学们都离开学校,最终所有人都会忘记李泽这号人,它会像所有怪谈一样化成一秒闪电般的闪念,在人们的心间一闪而过,谁也不会被他吓到。死者已矣,死后的他决计不会做出怪力乱神的事。二楼的大厅一面有一个舞台,平日里有许多社团在这个大舞台举办歌舞会展活动,有时还有免费电影,学生可以自带凳子来观赏。最佳的是有时这里有表演艺术团来上演戏曲,咿咿呀呀,唱念做打,华服长发极其迷人,学生有时也在这里排演话剧,有模有样仿佛在活着现实的人生。

作为李泽名义上的女友,整个学校,在李泽死去之后最伤心的,非刘小云莫属。室友劝刘小云想开点,实际上她比任何人都想得开。须知再怎么想,事实冰冷地摆在面前,无可更改。如果说减去自己一年寿命,可以换来李泽多活一年,刘小云甘之如饴,可是上天不出选择题,上天直接把答案摆到人们面前。刘小云记得在《挪威的森林》里看过类似的观点,说死不是生的对立面,死作为生的一部分而存在。一个人说自己生得开心,却不知死时时悬在他的头顶,随时可以与他见面。我们活着,死藏在我们的细胞里。死伴随着生,像阴影伴随着太阳光。

去整理李泽留下的东西,除了几十本中文系的专业书籍,还有三本《最折纸》,上面是一些折纸步骤,有的折纸作品有几百个步骤;还有折纸切割垫,这个垫子据说被刀划刻以后,只要在太阳下暴晒,特制的塑料就会恢复被切割前的状态,完好如初,变平整;还有十多本课外书,最奇的是《安徒生童话》,都大三的人了,时时不忘带着《安徒生童话》,小云理解这本书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其他如《泰戈尔诗选》,《小王子》,略显幼稚。

随意翻弄整理中,刘小云发现了一个笔记本。

那是16开的大笔记本,蓝色封面,封面是夜色下的一条河,河上有一座桥,上面的字是“STATION”,还有一段话:“Wherever you go I'll be at your side no ocean too wide no horizon's too far we'll conquer a star. A friend is someone who knows the song in your heart and can sing it back to you when you forgotten the words.”笔记本大概有三百多页,差不多一本《魔山》一半那么厚。笔记本里是李泽的日记,有的只有短短几行,有的有一两页,这是他十七岁生日时自己送给自己的,里面记录了十七岁到二十岁这几年他心中流淌过的念头,加上刘小云和他聊天时知道的内容,她足够窥探他那深不可测的内心世界,他经历了怎样的挣扎,怎样的不堪,怎样的喜悦,怎样的痛苦,最终选择了自杀。

笔记本里写到了李泽的父亲李俊,关于他的斑斑点点,根据千丝万缕的线索,刘小云仿佛认识了李俊——男朋友的爸爸,复杂的男人,既豪气又失败的人,在苦痛里煎熬过却也让别人在苦痛里煎熬的人。

她发现,李泽和李俊这一对父子,仿佛在受着命运的捉弄,经受着奇妙的巧合,度过了对外人来说不值一提的人生。对于刘小云来说,一切似乎只可以用“无可奈何”来形容。这是一种不着痕迹的悲哀。

刘小云跟随着李泽的笔记本,不禁幻想出一幅画面,那是发生在小夜镇的往事,那时死去的李泽的爸爸也还年轻,才23岁。

第三章 打工路

正如二十年后他的儿子搭上去远方的客车,李俊那天也搭上了去远方的客车,意味着他的青春正式开始。

那是在距今二十多年前,1994年。

不同的是,李泽搭车是去学校,三年后他选择了自杀;李俊搭车是去小夜镇,在那里挥洒了十多年的青春热血。

李俊刚刚结婚,家里有娇美的妻子。

为了争取一个光辉的未来,他跟着同村南下广州打工的年轻人一起,打算去一个叫小夜镇的发达小镇,创出一片未来。

三轮车,摩托车,公交车,经过一天的奔波,李俊和带他的同伴终于到了火车站,排队三个多小时,买到了两张去广州火车站的车票,听说去了那里再搭乘一次长途汽车,接着叫趟三轮车,就到了小夜镇里同村人聚集的地方。

提着自己的棕色牛仔挎包,里面有几件衣服,有件毛衣是妻子自己织的,李俊和同伴在车站广场四下闲看。有一个脸上生着一颗大黑痣的汉子,操着不知道哪里口音的普通话问他们要不要车票,说车马上就走;有一个精瘦的妇女过来拉着李俊的手臂问他们要不要住店,说可以提供按摩服务,李俊愕然,从没见过这阵势,不知道他们打什么主意,但想起同伴刘云峰的忠告,“在路上别管闲事,凡事莫理,陌生人搭话甩都不要甩”,也就委婉地拒绝,快步走开。火车站广场上有卖盒饭的,看着不甚新鲜。有叫卖儿童玩具的,时不时有小孩子缠着大人停下来。车站的警察穿着制服四处巡逻,也很有些贼眉鼠眼的人四处晃悠。

只见一个围着蓝围裙的胖子,手举到头,擎着一个托盘,嚷着“让一让——让一让”往一个老实巴交的汉子身后“咬”上去。那汉子把大麻袋扛在肩上,木讷地转身。那胖子应身倒地,托盘顺势摔到地上。那碗飘着油花、菜叶与几条瘦肉的面条,全洒到地上了。扛麻袋的汉子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办,扛着麻袋去拉胖子,不方便弯下身,慌忙转身把麻袋放下,再转过来,胖子已麻利地两手撑地,一个打挺弹了起来。向前两步,抓住那个汉子,叫嚷着几句粤语。汉子唯唯诺诺,听不懂他讲的话。胖子换成普通话,恶狠狠吼到,“赔钱啊!这衣服要三百块,这面条要五十块,快赔钱,不然打死你!”汉子慌了神,连声“对不起——对不起——不是故意的——”胖子得理不饶人,把汉子一把推开,又一把拉回来,作势要打他。汉子急匆匆摸摸衣兜和裤兜,在衣服向里一面摸出一把钱,想来有三四百,被胖子一把抓去。

胖子退后两步,把钱揣进裤袋里,又嚷了两句什么,一步回头一骂,慢慢走远。汉子脸色如蜡,肌肉扭曲,握住了右手拳头,对着胖子离去的方向,神色无助。

看站台通知,进站,安检,候车。开始检票,所有的人像是冰雹从天而降般迅速,一触即发,像是蝗虫漫天卷地刹那间集合,拥到检票口,你争我抢从那只容得下一人一行李的通道挤过去。一片闹哄哄,有人在骂,有小孩在哭,汗臭味弥漫,李俊的后背也早已被汗水打湿。通过检票口,所有人像去抢珠宝,像赛跑,一个跑得比一个快,仿佛火车只有一个位置,不夺头筹就无法坐上车,车票就白买了。

放好行李,在座位上坐下,打开的车窗里传来火车站特有的嘈杂闹嚷,却也别有一番风味。月台上许多送亲友的人,有位父亲递进来一袋苹果给女儿,有女友哭着让男友一定要给她打电话,车外的人都形色匆忙,像是多年后电影中拉快的镜头。

对面那个女孩穿着白衬衣,手臂比最白的藕还白,像水中美玉,手指细长,坐在座位上一丝不苟,胸脯挺立,不苟言笑。蓄着蓬松乌黑的刘海,绑着粗大的马尾辫,脸嫩嫩的,要是没结婚以前见到她,李俊难免跟她搭话,以达到他摸摸她的脸蛋的目的。那女孩也是一副高傲地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神情,李俊也无心过多把目光停留在她身上。车已经开出,车窗外是一片广阔的平原,成排成行盖着大棚,三三两两有房屋洒落在田野上,平原尽头是青山和日光,再远处就成了一片空漠。李俊不知不觉想起家里的妻子来。

那个黎明是在一声鸡啼中被唤醒的,继而是整个村庄的雄鸡此起彼伏,度过天亮前最深沉的黑暗,一丝天光从遥远地平线那边的森林里不远万里,轻悠悠投射到李俊家门前。鼻孔里能嗅到轻微的水汽。露珠亮晶晶的。雾穿堂过院,透过窗户渗入屋子里,似乎能沾湿棉被。雾一阵而来,一阵而去,轻飘飘地,并不停留,一忽儿已飘散在天地间。太阳从东山那边升起来,先是橘色的清冷的圆,停在空中一动不动,过一会儿你会发现它升得老高,已经是灿白的火球,发出千万道银光,照在门前杏树的身姿上。

“俊哥,进来吃饭了。”妻子杜丽热切地对屋外静立的丈夫说。丈夫今天要去广州小夜镇打工,这是艰难的决定,新婚燕尔,为了这个家更加美满,他不得不别她而去。

李俊进屋,他穿着时髦的T恤、西装、西裤,当时在村子里流行的是的确良的中山装,或者军大衣,要么蓝色要么灰色,他的打扮算是一种新潮的品味,引得老年人侧目,也引得年轻人羡慕。闻见腊肉的浓香,只见杜丽做了四菜一汤,炒猪耳朵,瘦肉炒土豆丝,清蒸的一小盆鸡肉,还有一份瓢儿菜汤,香喷喷的米饭盛在桌上,光洁的筷子已经放好,只等她的丈夫来品尝。“哇,很丰盛啊!做这么多,这么大清早的,辛苦你了!你几点起来的,怎么这么快就做好了?”说着走过去抱了抱他亲爱的妻子。

“这不算什么,一点都不辛苦,俊哥你快趁热吃吧,天高路远,过几天肯定吃不到一顿好的。”自己已有三个月身孕,一个人在家,丈夫的父母供养着大哥二哥三哥的孩子,没时间照顾自己,自己得一个人干农活,自己做饭、洗衣,独自面对无尽长夜,盼望着下一个年关,盼望着丈夫的消息。只要充满希望,再怎么苦,也受得。

李俊和妻子杜丽有说有笑地吃这一顿饯别的早饭。

“你一个人在家放硬气点,有人欺负你,你就给我打电话,我马上回来收拾他!”李俊不放心地对妻子说。李家人在飞龙村是外来户,曾经饱受孤立,李俊的爸爸及几个爹爹硬气、顶天立地、不欺人、不怕人,打过几次狠架,又恩威并施给了同村人许多好处,这个村子才算真正接纳了李家人。

“俊哥,我知道了。不怕的,邻居们都挺亲热的,平时有什么事也是互帮互助,你放心吧。”看到丈夫一表人才,英俊潇洒,又是顶天立地的硬气汉子,杜丽感到心里暖和。

“你在家别太辛苦,田里地里能做就做,不能做就算了,钱不用担心,我去了那边每个月都给你寄钱,在家好好调养身体,儿子生下来我就回来。”李俊有说不完的话,只有想到哪里说到哪里。

“老婆,我去了广州,一定挣大钱回来,给你买好吃的好穿的,我们修大房子,让孩子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我一定要让这个家过上好日子!”李俊言辞恳切。杜丽差点哭出来,要不是怀孕了,她肯定和李俊一起去打工。奈何去了广州,注定有一段时间漂泊不定,茶饭难准,对胎儿不利。

李俊记得他出门时,对老婆杜丽说过的最后一句话是,“老婆,在家等我回来,我一定让我们这个家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

夜已经深了,想到这里,李俊在火车上沉沉睡去。

第四章 长途汽车

离开家已三天,坐了两天一夜的火车,第四天早上,总算到了广州火车站。

在广场上吃了两笼包子。刘云峰告诉李俊,接下来乘公交车去大鹏客运站外面搭上去小夜镇的长途汽车,就能到小夜镇了。

火车站的广场上就有公交车站。人络绎不绝,车川流不息,行李大包小包,小贩叫卖声,卖场喇叭声,管理人员的警笛声,行李箱隆隆碾过的声音,日光,黄色的车灯,五颜六色的衣服,饭菜的香味,垃圾箱里的酸臭,人群的汗味,地面的口香糖和痰迹,打翻的饭菜……它们混在一起,名字就是火车站。公交车一来,本来像模像样排队的人们推推攘攘往前挤,女乘务员粗声粗气让大家买票,全部塞进车里,车厢里除了人的身体就是行李,想再塞进一个人都不可能了,除非让他飘在车厢里。车子开动,像力尽筋疲的老牛,走一段路一顿,稍停下来,发力再走。

开了两个多小时,总算到了大鹏客运站。李俊要往车站柜台去买票,刘云峰拉住他说不用,里面比外面贵几十块钱,都是一样的车,车站里面的车票售不完,车子的空位会卖给车站外等车的流客。

和三辆长途汽车随车乘务员讲价过后,他们上了第三辆车,讲定两个人七十元,到小夜镇。汽车顺着环城公路绕好几圈,看看座位差不多坐满了,大概十一点时,开上了高速,才算正式出发。

日头已偏西,车外靠近铁轨的地方是一色的灌木,低矮,丛生,荆棘杂木居多,没有成材的木料。灌木丛外很多香蕉林,青色的香蕉一串串挂着,看多了就对香蕉这种水果失去了兴趣。远方有水田,房屋,炊烟,一些地方也有高耸的工业烟囱,往天空吐着浓烟。大概下午五六点钟,车外的景致又是一变,民房减少,多是杳无人迹的荒野,偶有开发的农田,看起来也很贫瘠。桉树、柏树一茬茬一排排聚成小树林,看起来是人工种植的,在原野上显得不合群。远处有一座山,山势低缓,山脚下有一个镇子,青瓦、红瓦、白墙、青墙、灰墙,不一而足,有直立的旗杆,上面飘的旗帜不是国旗,旗帜耷拉着。有五个比所有房子都高耸的大烟囱,向天空冒着滚滚浓烟,烟尘缓缓升起来,到一定高度后就停住不再流动,在山头和镇子上空盘旋,罩在天空,天灰蒙蒙的,分不清是晴天还是阴天。

长途汽车突然停下来了,在一座小山旁,往来的车不多,就李俊他们坐的车被叫停。一群人冲上车,有十几个,拿着各式各样的刀具。“钱包拿出来!不许动!听见没有!你,钱包拿出来!”车上的乘客都吓到了,第一排一个男乘客慢吞吞掏出了口袋里的零钱,被一个黑衫肌肉男一耳光扇过去,“老子叫你拿钱包!钱包,懂吗?!”男子不得已拿出了钱包,对肌肉男求饶,请求留一百块路费,“滚”是他得到的答复。一个女子护住皮包,被一个染黄头发的混混一把扯过来,粗暴地拉开拉链,把所有东西倒出来,拿到一叠钱,身份证、卡片、纸片都被扔到地上,女子敢怒不敢言。一个老头把自己的行李往座位下塞,被两个风衣男止住,拉起老头让他站过去,把老头的粗布行李大包用刀子划开,里面有几件皱巴巴的破棉袄,几条蓝布裤子,风衣男把它们扯出来,在一件比较新的汗衫里发现了一个土黄的钱袋,鼓鼓的,掏出了一把零钱。司机、乘务员也被制住,不敢发声。

眼看要到李俊、刘云峰了。肌肉男指着李俊,“你,起来!”李俊愤怒地站起身,眼里满是怒火,盯着肌肉男,问:“你想干嘛?!” “干嘛?!笑话!钱包拿出来!”李俊昂首不为所动,肌肉男一把把他推倒在座位上,吼道:“你他妈叫你拿钱你听到没?不服气啊?砍我啊,看老子弄死你!”李俊又站起来,握紧了拳头,就是不掏钱。身上带的钱只剩两百四十七块了,到了小夜镇还要租房子,拜码头,还要撑一个月的生活费,他根本没钱额外支出。李俊希望周围那几个强壮的乘客可以站起来,一起对付这群强盗、流氓、社会败类、渣滓,然而没有一个人站起来,毕竟对方人多势众,连司机和乘务员都任其宰割。刘云峰在旁边站起来,从裤兜里掏出了三百多块钱,对肌肉男几个点头哈腰示好,说道:“大哥,他是我弟弟,第一次出门不懂事,他身上没钱,我们的钱只有四百多,留一点做车费,这三百多块全给你们,恳请你们不要跟我弟计较,还请你们大人有大量,谢谢了谢谢了……!”肌肉男接过钱,看见李俊恶狠狠的神情,想来他也不是怕刀子的人,“哼”了一声,绕过李俊和刘云峰,向后排收钱。

有小孩在哭,有人在议论,那伙流氓中一个穿西服的,轻声细语地咳了咳,清清嗓子,像是要发表演讲,旁边一个带墨镜的吼了一声,“都他妈给我安静下来,我们老大说几句!”

“各位父老乡亲,今天打扰大家,给各位添麻烦真是非常不好意思!你们从广州到此地这一截路,本来是我们老板承包的,被那无耻的王书记包给了另外一个承包商,王书记收了我们老板几十条好烟,收了一百五十万,水泡都没让我们老板见过一个。现在,经过此路的车辆,凭运气,每周每天有不同尾数的车牌号要被本帮叫停,收点买路钱。错不在我们老板,不知道你们听懂了没,你们要告就去告,要报警就去报,只要不怕刀子!你们要骂就骂那王书记,知道了吗?我的话讲完了,接下来祝各位旅途顺利,一路顺风!”讲完这番话,西装男子潇洒转身,下车了,带着各式刀具的爪牙也大摇大摆地跟着离开。

司机和乘务员对大家安抚了一番,说这事也是见怪不怪了,警察也不敢管他们老板,还请各位乘客多担待。

耽搁了两个多小时,车子继续往前开,天快要黑了。车子里有人晕车,脑袋套在红色塑料袋里呕吐,车上一股糟味,闻着都替人难受,李俊都几乎作呕。车上大多数人靠在座椅上昏睡,刚才经历的事并不能改变他们接下来的旅程,人生难免遇到几个渣滓,自己改变不了的,就逆来顺受吧。想来也没有人能真正睡着,不过是闭着眼睛欺骗时间,好使时间流得更快些,仿佛时间一知道此空间没有活物,它就会比平常更快地流过此处,这里的人们就度过了按相对论来说相对快速的时光。

车子慢慢临近城镇,窗外是一片片水田,鱼塘中央的水龙头喷水又落下,很多蜿蜒曲折的河流过,河畔满是柔软的泥土,那上面生长着无名的小草,田埂上长着杨树和高大的白桦,夜浓重下来,极目是一片阴柔的夜色。车窗外城镇里的声音隐隐传来,喇叭声和汽车鸣笛的声音,让人能感受到晚饭的清香,应该有很多贤淑的妻子或厚德的父母,这个时候已经做好了晚餐,在等着亲人回来。

夜里九点多钟,李俊和刘云峰到达了小夜镇。

第五章 朋友

天晚了,不好去打搅其他父老乡亲,李俊和刘云峰找了家饭店,点了青椒炒肉、红烧辣子鸡、紫菜蛋汤、清炒土豆丝,每个人吃了三大碗米饭,每个人喝了两瓶啤酒。

“兄弟,到这里来了,大家都是老乡,有什么困难一定说出来,大家互帮互助,没什么解决不了的麻烦,干杯!”刘云峰对着李俊举起了啤酒瓶。

“谢谢刘哥!”李俊本以为刘嫂会为他们接风洗尘,不过刘嫂这几天去娘家了,刘嫂的爸妈也在小夜镇打工。

“李俊,你到这边来,租房和工作的事有什么打算呢?”李俊喝得兴起,碰碰李俊的瓶颈,仰起头咕噜咕噜鲸饮,继而满足地望向饭店外小夜镇五彩缤纷的灯光。

李俊略微沉思,也想不出什么好法子,一来对小夜镇还不了解,有哪些工种还分不清;二来对道路交通不熟悉;三来听说本县很多老乡也在小夜镇打工,希望看几天情况再决定。“刘哥,这几天你可不可以带我转转,我想过几天再做决定。”

“好说,好说,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放心吧!”刘云峰长得挺帅的,头发细密厚实,吃饭喝酒也是非常潇洒,“这几天在我家住,你嫂子去邻居家打个挤,吃穿住用就不用你操心了。”

刘云峰确实是义气的朋友,想当年李俊跟在他屁股后面,上山掏鸟窝,下河摸鱼,热天一起去游泳,常常同路放牛。那个时候,放牛是在下到半山腰的几片丰盛的草场,草地绿茵茵的,像是淡蓝色的蜡笔不经意涂抹过,偶尔夹杂着浅黄。一群小伙伴躺在石头上,说着些胡话,任天高地远,看白云悠长,山风吹在身上十分惬意。有几次夜晚留在深山里,在河边燃起篝火烤鱼吃,在毯子上席地而坐,整晚天南海北地吐露心声,从此他们就成了知交。这样的朋友,总是会互相照顾的。

第二天早上刘嫂回来了。刘嫂给人的第一感觉是漂亮,长得像邓丽君,个子才到李俊肩膀,身材却美极了,只能用丰腴来形容,减一分则骨感刻薄,增一分则多脂肥腻,她的体态有一种成熟女人的风韵。刘嫂给人的第二感觉是温柔,一声一语都满含关切,令人有微风拂面暖阳化雪之感。

“这是李俊,我们同村的,家隔得不远,我从小的好朋友!”刘云峰对妻子介绍李俊,“这是你嫂子,你可以叫她刘嫂,也可以叫她李嫂,因为她姓李,大名叫李丽慧。”

刘嫂婴儿般的脸上温婉一笑,笑着说“你好啊,欢迎欢迎,来到这边不必客气!”李俊连忙笑着答道:“多谢刘哥刘嫂照顾!给你们添麻烦了!”

“别这么说,来,吃饭吃饭,都是自己人,别客气!”刘嫂摆了五六样菜,还有一份汤,桌腿处摆着一件啤酒,刘嫂饮一瓶花生牛奶。他们坐在一起吃饭,聊起了很多关于李俊和刘云峰家乡的事情。

吃完饭,在屋子里嗑瓜子看电视,有的没的闲聊,休息了将近半个小时,李俊请求刘云峰带他去见一下同村在小夜镇能做主的、最有名望邱老大邱云,希望看看他能不能指点下工作门路。

骑自行车来到邱云家,只提了一瓶十五块的白酒。因为在来的路上刘云峰的钱被抢了三百多块,李俊怕刘云峰被妻子责怪,于是把自己的钱给了一百五十块给刘云峰,让他补补资金漏洞,好在刘嫂没有多问,李俊却真的腰包紧缩了。那时候是早上八点多,打工一族起得早,五点多就起来了,一般六点赶去上班,最迟七点多赶到厂里。邱云的老婆没上班,怀孕了,挺着个大肚子。看到刘云峰只提着一瓶一看就廉价的白酒,那妇人对李俊刘云峰两人没什么好脸色。

“有什么事吗?”她没好气地问。

“大嫂好,我们来找找邱老大,这个小伙子叫李俊,刚从家里过来的,来跟老大打个招呼。”刘云峰笑着说,他是个和气的人。

“他不在家,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你们进屋里坐会。”她说。话是这么说,两扇门只开了一扇,她在门口检查自行车刹车,并没有让一让路。直到刘云峰显示出窘迫的意思,表示从那扇门进可能碰到大嫂,说了声“大嫂,这——”大嫂才让了让,李云峰和李俊进了里屋。

在蓝色塑胶椅子上坐下来。看看这房子,有一个客间,一个里屋,厨房搭在客间靠外墙的地方。里屋有一架木床,床单是大红的,上面有白色的花纹,有一白一灰两个枕头;屋子里还有一个衣柜,衣柜上放着一个毛绒大熊猫玩具,是棕色的,应该是买给肚子里的小宝宝的;大熊猫旁边放着架座扇。客间天花板上有吊扇,慢速转动着,可能是为了打苍蝇,风很小;有一张餐桌;几个小凳子,两岁小孩的腿长坐在上面刚刚好。屋子里有一股清油的香味,夹杂着青菜的清香。厨具旁的地面有水迹,已经快干了。地上没有一个烟头,一粒米饭或菜叶,桌子上有个拉罐盒做成的烟灰缸。

等了大概十五分钟,嫂子进来热情地说,“开水在水壶里,你们喝茶啊,哎呀,怎么还要我说啊!”她手脚利索地过来端起桌上的不锈钢套塑料防滑胶的茶杯,拿到碗柜那里,提出水壶,倒满端出来,没有换茶叶。

等了快一个多小时,邱老大回来了。

邱老大进屋先是大声打招呼,“来哪!怎么不早说呢?早说么我来接你,或是今早来我们家吃早饭啊!”他转向刘云峰,“家里都还好吧?”

李俊连忙站起来,恭敬地对邱云露出了一个腼腆又不失礼数的温暖的笑容,

“邱叔……昨晚到得晚,没来拜访,怕打扰到您,您还好吗?”

“家里都好,邱老大,最近这边生意怎么样?”刘云峰也笑着答道。

“生意么还是老样子,不温不火,就像一家子人,有时候翻脸不认人,有时候又亲热得很,这生意就像个臭婆娘对她老公一样对我们,终究谋个生,行情还是不怎么样。”邱云笑呵呵打趣道。

邱云接着问,“到这边来怎么安排的呢?房子租好没?想找个什么工作呢?”

李俊有点不安。当时决心跟着刘云峰过来,只是看中他回去时花钱时的大手大脚,听信了他吹的牛皮,李俊相信小夜镇是个挣钱的地方,但是具体怎么挣,还是没有清晰的思路。“邱叔,我就是还不明确,希望邱叔看看能不能帮我安排个工作。”

“好说,好说,你先考虑几天,看是想进厂还是跟着我们打零工,还是找找其他的门路,反正过几天决定下来了,来跟我说一声就可以了。”邱叔满口应承。

邱云让老婆出去买了一袋子麻花,一袋子酥肉,六瓶啤酒,和李俊刘云峰聊了些小夜镇的逸闻趣事,十一点多李俊和李云峰才出了邱老大的门。

刘云峰豪气干云,在一辆豪车面前,他不知道那是什么车,但他说他有一天一定要买豪车住洋房,问李俊记不记得自己来小夜镇之前的理想。

李俊记得,他离开家时,对妻子杜丽说过的最后一句话,“老婆,在家等我回来,我一定让我们这个家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

这就是他的理想。而过几天,他将为自己的理想拼搏。

第六章 大城市

在刘云峰同一个院子,李俊租了间房,一个小单间,十六平米。

南边墙上有一扇窗,透进来新鲜空气,天光照进来,屋子里很亮敞。一小半屋子上方有一个楼层,带楼梯通向上面,李俊的卧室即是那里。直接用楼板做床,铺一床凉席,席子上铺棉絮和被单。左手角落里放一个原木小柜子,可以放衣服和书籍。小柜子和床之间有挂衣服的横杆。二楼正下方也搭着一架床,平时回家可以在那儿休息,靠西墙。东墙边放着相间张涂了黑油漆和红油漆的饭桌。南墙下还有一张两米多长的组合柜,可以摆放杂物和书籍。北边是门。煤气灶、煤气炉、水桶、碗柜放在屋外门口。那是一个小四合院,可以住六户人,院子中间的天井还略显宽敞,有人摆着盆栽在那儿,无名野花或是一盆豆芽或蒜苗什么的。

五十元一个月。没有自来水,生活用水需要去商店买。多半的外来户住的房子里都没有自来水,带自来水的房子,租金至少要三四百,而当时一个月挣也难挣到五六百。电费按电表结算,每个月到时不交电费房东就要拉闸,电费从来都是零头入一,比如四块一就收五块,四块九也是收五块。衣服自己去河边洗。厕所在屋外不远有新修建的公共厕所,它内部有个大水池,每天都有人清扫三次。

李俊听说跟着去工厂做流水工,一个月才五百块,而如果跟着邱老大和刘云峰他们去打零工,做搬运工,一天就可以挣六七十块,就想跟着先去打几天零工。工作了几天,李俊发现,跟自己家乡那个小山村和那个小镇相比,小夜镇显得很新——楼房是新的,道路是新的,人们的衣服是新的,机器是新的,车是新的,一切都像是刚刚用钱买来,连保护膜都还没撕开,泛着淡淡的光泽。空气里流淌着愉快的气息,年轻的男子和女子,每天都带着朝气去上班,整个城镇像新生的婴儿,每个人都充满希望。

每天二十四个小时,小夜镇的机器都在轰隆作响,成千上万的成品被制造出来,流水线上的工人三班倒,整天都有人上班。李俊家乡,那一条不到两百米的街道就是点灯镇的象征,点灯镇跟小夜镇比起来就是农村。相对来说,小夜镇具有大城市的风范。

小夜镇是沿海地区一个比较发达的小镇。自从国家号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来,小夜镇的人们率先实干,怀揣几百块就敢全世界跑,倒卖一切货物,逐渐积累了雄厚的原始资金。把江浙沪地区的小商品用几十辆大货车拉到小夜镇,把小夜镇加工的工业塑料成品拉到北上广,把国外的电子产品拉回小夜镇囤积,奇货可居,待价而沽,安徽、浙江、福建、湖南、广西的老板都拿着精致的皮包,挎着真皮的公文包,开着小轿车,与小夜镇的老板谈生意,他们用神秘的语调有说有笑,很可能觥筹交错间就谈成了几千万的生意。小夜镇正在蓬勃兴起,养活了几百万个工人,如果小夜镇的老板都按兵不动,足够中国许多省份的工业得一场重感冒。

小夜镇两面环山,山那边不远就是大海,山层层叠叠,把小夜镇弯在怀抱里。北边和东边是连绵不绝的平原,土壤肥沃,水源充沛,适合种稻谷、梅子。气候炎热,早晚温差小,春夏气温高,降雨多,秋冬气候干燥,降雨稀少。

小夜镇的建造很有意思。用八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各自为政、整齐划一”,住宿区、工业区、花园区、商业区、交通设施,方位各异,互不干扰,各自为政。每一个区内部又都呈方形,像建在方格本上,整齐划一,方格本上的线条就是巷子,每一个格子就是楼房,要找某人,只需要知道他住在某村某路某巷某号,比如仙村一路35号,再前就可以找到仙村二路35号或者仙村二路36号。简直是按照严格的数学标准建造的。户型单一,不会混淆,同时略微显得失去创意。如果按照“少就是多”的极简主义标准来看,小夜镇的房屋倒是显得非常精简。

小夜镇最美的地方在于,各个房屋建筑片区之间,往往引着一条小河,你也可以叫它水渠,反正没有谁对河流和水渠的宽度和深度做官方定义。河水清冽流过,哗啦啦轻悠悠低吟,像是在为生活唱歌,让人想起欢快的女子,河水若是女子,她应当在旋转起舞。

在每个房屋不远处,有一块二三十平米的空地,那里没有被水泥覆盖,人们常常在上面养花,嫣然艳红的紫荆花,无精打采的夹竹桃,繁花满枝的菊花,虽然常常被水淹坏,更有甚者在那里种上叶子硕大的芒果树。

多年后李俊才发现,小夜镇的设计有三点是非常失败的。

一是城市下水道设施极度缺乏,设计者的脑袋应该是坏掉了,他压根没想到不论什么建筑,都应该留出充足的地下排水管道空间。每一所房屋跟前,绕着房屋四面,他都设计了一个浅浅的排水沟,浅得六月的太阳只需要三天就能把它们晒干,露出排水沟里发黑发臭的淤泥。

二是把垃圾池设计在河边。

三是让许多工厂的污水管道直接往河里排。他们的污水管排出的水有的是金色的,有的是漆黑的,但是他们拿到了环保证,他们说自然界万物都色彩各异,那水绝对保证干净,只是颜色和普通的河水不一样而已。

作为沿海地区,小夜镇一到三四月就常常下暴雨,电闪雷鸣,大风把伞吹折,把树木连根拔起,把摩托车掀翻。许多近河的地方,水漫进屋子,快要淹没人们的饭桌。公路上私家车不敢开,怕烧坏发动机。一米五以下的小孩不能外出,直接会被水流推倒,那就惨了。去有的地方需要游泳。菜市蔬菜和猪肉漫天涨价,不得不买。没有自来水,停电。每年三四月份总有那么几次这样的现象,人们司空见惯,这时候干脆所有工厂放假休工,人们屯好方便面在家里就着豆瓣酱吃,点着蜡烛在床上等天黑,再等天亮,水总会停。

这时候,所有的垃圾都漂在浑黄的水面,散发出阵阵恶臭,蚊子在天晴后围着它们打转。

天晴后,阳光干净得像是刚在北极深处洗过,彩虹有时候会出现,阳光在玻璃上也常常五彩斑斓,云朵瑰丽,风吹云散,阵阵清风吹起,虫子又开始叫,路面一开始被晒干,不久被晒得冒烟,再过几天,铁栏杆都要晒得融化了。

晴天是好天气,夜晚星斗满天,带着植物清香的风送来凉意,洗过澡,吃过晚饭,大家在四合院里聊聊天,然后回家美美地睡一觉,第二天五点多起来,太阳还没升起,大清早那种凉爽劲特别令人着迷,全身通透。这时吃些早餐去上班,整个人会显得无比精神。

第七章 工作

小夜镇的工作种类很多,按照现在的人看来,似乎要在明亮的办公室,提着精致的皮包、乘电梯上下班,才叫工作,而实际上,比较务实的看法是,凡是能正当挣钱的职业,都是工作。

小夜镇简直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国家”的缩影。这里有很多大工厂,大饭店,小作坊,小饭店,风味小吃店,各级行政机构,建筑公司,交通公司,设计公司,打印店,一个小镇的骨架由它们构成。不提那些有先见之明,在改革之初大力积累资本,现在已经做了老板的人,只提没有资本、没有关系、没有后台、没有户口的外来打工者,在小夜镇做的工作。

一些年轻貌美却缺少学历的女孩子,到各行各业去做服务员。饭店服务员迎接顾客入座,给顾客点菜,交到后厨;顾客走后收掉碗碟,把桌面清理干净,重新放上新的差餐具。有时遇到难缠的顾客,为一点小事可以破口大骂,令人尊严尽失,这个时候女孩子们如果不想丢掉工作,万事都只有不停道歉,说“对不起,给您添麻烦了,下次一定注意,恳请您原谅一下!”。KTV服务员有时被顾客动手动脚,还得赔笑陪酒。做迎宾的,得从早站到晚,一下班就再也不想站着。这种工作算是轻松,工资一个月四五百。

男孩子多是去电子器械厂上班,工作内容有的是把电子器械拆开,就是一整天拿着锤子和钻子等工具,不停敲击捶打;有的是把流水线上传过来的零件装配到一起,比如把一个灯安到一个电路板上,把电路板放到小匣子里,再上紧螺丝,一整天都做这个。

妇女们姿色衰退,吃青春饭的行业没有她们的一席之地。她们往往“拉线”或者“挑料”。所谓拉线,就是用手把铜线、铁线、铝线或其他什么材质的电线中的金属线丝给分离出来,金属归金属,塑料归塑料。没有大机器,只有人的手。不知是谁,设计了专门用于拉线的板凳——在板凳一头钉上一个铁块,铁块中间有一条小缺口,电线可以从那里通过;小缺口旁边浇筑着一个专门安放刀片的小槽,刀片放进去,往下放,下方有螺丝可以稳固刀片。铁块旁再酌情钉一些钉子,以保持电线被刮开时受力的平衡。就这样,一条电线放进那条小缺口,它会自动被小缺口挤压到刀片上,钉子会保证电线的平衡,人在板凳这边矮凳子上坐下,用手使劲拉,刀片就会刚好剥开电线的皮又不伤里面的金属。电线剥开后,再分门别类装袋即可。老板们把塑料皮和金属分开用卡车装去卖,给女工们的工钱不到一车货卖价的三十分之一。所谓挑料,就是挑拣塑料,在水泥地面上,一堆堆不同属性的塑料夹杂在一起,由女工们用一个一个捡起来,用打火机点燃一晃,嗅嗅味道就能知道那是什么塑料,pp、pvc什么的。这样的工作是从早上八点上到下午六点,将近十个小时,一小时能挣五六块,中午吃饭和休息,总共只有半个小时。

男人们的工作一般是两种,“打零工”和“洗料”。所谓打零工,就是做没有固定工作时间和地点的搬运工。所谓洗料,就是把塑料用大机器切碎,比绿豆还小,在水中加入特殊化学药品——它们一些是用于使塑料上的污渍被清洗,一些是用于和塑料产生化学反应,让不同种类的塑料在水中分层,再用筛子捞起来,塑料分类后就变得纯净——这并不是说它们如开水一样干净,对人无害,而是说它们和它们本身当属于的种类被归类在一起,没有其他种类夹杂其间。具有腐蚀性质的化学药品往往让从事这一行的男人们手臂上出现坑坑洼洼,让他们的腿上毛发脱落,出现白斑,局部成为紫色。

二十年后,李俊会发现当时所处的环境,看似新奇,实际不值得久留,那并非朝阳产业,那是没有前途的工作环境。

当时却并不这样想。他们是中国第一批放弃土地,到广阔的异乡去谋生的人。人们将把他们称为“农民工”。当时他们相比于留守在家乡务农的人,先进了许多,留在农村的话,每年只有靠卖农作物的钱买种子和化肥,供孩子念书,然后一分钱不剩。然后再种出农作物,卖完农作物买种子和化肥。点灯镇飞龙村像是那个落后于全世界最新鲜发明的马孔多,远方广阔的天地里高楼大厦早已建立,这里的人们还以为未来冰块是最新的建筑材料。小镇马孔多由何塞·奥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这个颇具好奇心的人带领着规划建立,因流浪而来的吉普赛人而得以接触到外面世界的新奇发明,最终却由于人们一个个死去或离开,镇子消失在雨里。点灯镇连行脚医和挑担子的商贩也并未光临,这里的人们自生自灭,没有人带领,他们完全靠那群不畏长途不畏乡愁的农民工,把最新的外界的消息带回来,让教育的理念扎根到人们心底,人们开始注重教育,再穷不能穷孩子,再苦不能苦教育,牺牲了那么多,镇子荒芜成长,荒草芜蔓丛生,却显得生机勃勃,有一种向上的力。飞龙村和马孔多都是在蛮荒中建立的,村子建立后,人们才有了意识,才有了历史。飞龙村和马孔多唯一的不同是,马孔多消失了,而飞龙村的生活越来越好。这其中尽了最大力量的,是外出的打工者,包括去小夜镇打工的李俊、刘云峰、邱云等人。

二十年后,回想起来,不论是李俊、李泽还是刘小云,他们都奇怪飞龙村为什么那样落后。那里森林一片接着一片,绿意生动,林莽无际,河流的流淌不关心时间。林子里的阴凉和鸟鸣,在中华大地上已经存在了几千年,像一幅静止的画作。改革开放以后,那副画突然被外面的世界入侵,外面的消息传入飞龙村,打破了他们一成不变的无意识的生活,他们开始审视自身存在的意义。

如此客观看来,李俊他们从事的工作,真的是荒野里闯出的一条路,二十年后的人们,不应该轻率指责。当没有过先例的时候,前辈们筚路蓝缕走出的路,应当被尊重。你必须相信,他们的青春和你我的一样,具有还算不坏的意义。

第八章 选择

工作的日子平淡无奇。

跟着打零工的日子,似乎没什么可描写的。但如果相信世界上人与人之间互不相通,一种生活里习以为常的事物在另一种人看来,是新鲜新奇的的话,这里可以写写搬运工们的生活。

他们没有见过更好的,所以以为他们的生活就是这个社会最普通最光荣的劳动之一。这种刻薄的说法,实在是令人难以接受。

每天早晨五点多,他们起床去等工场揽活。聚集在高楼大厦和宽阔马路交织处没有人管没有人收取占用费的地方,等待主顾来招呼。一个人走过来,对邱老大说,“我那有车货,两吨,两百块干不干?”这时候邱云就会带着李俊、刘云峰他们跟着那个人走,骑着自行车,到了以后,就打开车门,一个人上车提货,其他人在地面弓着身子空着肩膀等着,车上提货的人把货放在地面那人的肩膀上,地面那人把货扛进老板的仓库。

午饭是早上做好的,中午只热来吃,有时候吃早上的剩菜,有时买榨菜,有时随便炒个青菜,偶尔去外面买点凉拌猪耳朵或者凉拌藕片。有次李俊正在家吃午饭,刘云峰过来喊去卸货,就立刻放下碗跟着走,回来再吃,回来后就得再热一次。有时老板会买盒饭,最便宜的盒饭,李俊他们干活累了,也吃得很香,一瓶矿泉水可以一口喝完。有时吃完还要干活,随便洗洗手,手上还有塑料颗粒,就直接吃饭。

那几天太阳一反常态,直到早上十点前,都躲在乌云里,十点以后出来,像是要把大地烤焦,像是在倾泻仇恨,屋内屋外惹得没法呆,人们在屋子里裸着上身,风扇开到最大,在地面泼水,用毛巾擦拭身子,只有夜晚十二点以后才能小睡一会儿,天简直是早晨六点就开始闷热。基本上没有人白天做饭,都是晚上八九点钟熬一大锅稀饭,炒两盘酸菜,第二天一整天都吃这个。白天太热了,没人想动煤气灶,一看见煤气灶就想喝水,大家都没什么食欲,商店里的雪糕和冰棍供不应求。

一周的反常天气过后,第八天,一个炸雷摇晃了整个天空的闲云,云朵破碎了,摇摇欲坠,闪电唤来了狂风,狂风一吹,整个世界都东倒西歪,站立不稳。雨踏着千军万马的节拍而来,又圆又大的雨点从天上砸下来,在地上噼啪作响。雨水一个小时后就填满了小夜镇的每一个水沟,一个下午以后,临河的房间,地面已经可以养鱼。水面上飘着死鱼和死老鼠。

雨连着下了三天,三天后雨像是接到命令,令行禁止,突然停止下来,每个雨点都不再掉下来。太阳当空,这次它显得无比温柔,远处的山峦上架着彩虹,山间有轻柔的雾飘起来。

第四天又下了一天静悄悄的小雨,像是温柔的手,刚刚把大地拂拭干净,第二天就停下了。

那之后是真正的好天气,天空的云像刚摘下来的棉花,柔软又轻盈。天蓝得像梦中的海,像透明的梦,使人想融化进去。气温刚刚好,太阳照一会儿阴一会儿,就像担心人中暑。叶子很干净。很多人打扫路面,路上渐渐没有一丝灰尘,那干净的道路像是要迎接最尊敬的国王,用洗脸帕抹过。

就是那样一个好天气,生活真是美得无可挑剔。早上五点半,李俊和刘云峰一块儿到了往常的等工场,其他人今天还没来。有八个人走过来,一律精瘦,肌肉发达,有一个带着个鸭舌帽,有一个脸上有个疤,他们过来,站在邱老大他们的场子里,不走了。

一个穿浅白西裤的小夜镇原住民走过来,他穿着T恤,松松垮垮,衣服上是杂乱的花纹,像是被泼了五种不同颜色的油漆,塞着拖鞋,西裤裤脚一边卷着一边没卷,操一口带小夜镇本地人口音的普通话问道,“邱老大呢?今天有批货,三吨,三百块,你们干不干?”

那八个人当中有个黑脸魁梧汉子闷着声走到浅白西裤旁,说“可以,马上走。”他们去了,刘云峰想前去对那个黑脸说点什么,其他七个人挡住刘云峰,起哄道“嘿,干啥呢干啥呢?干啥呢干啥呢?”刘云峰推了他们当中一个年轻小伙子一把,差点没把他推倒,那人飚起来就要来抓刘云峰,嘴里骂着“X你XX”。李俊把刘云峰拉住了,毕竟他们人多势众。

他们刚走不久,邱老大他们来了。他们住得近,等齐了一起开三轮车到等工场的。今天在半路上把一个骑自行车的人刮倒了,那个人虽然没受伤,但是理论了好一会儿,赔了别人一百块损失,引来了一大群人围观。

曾经有一个故事是这样说的:有一个养鸡场。鸡场里很多母鸡,每天人喂粮、鸡生蛋、人吃蛋,一切正常。有一天,一个男孩出于好奇,在鸡场的篱笆边,毫无目的地诵读了一遍安徒生那篇著名的童话故事《丑小鸭》,故事讲一只丑小鸭经过不断寻找自身存在的意义,吃了很多苦,受累、逃避追杀、挨饿、钻进煤炉、受讥笑、不被喜欢,所有人都认为它是最丑的鸭子,不合格的鸭子,它离群索居,在树林里找吃的,每天和大自然作伴,吃最新鲜的虫子,望着天空出神,不去想自己的寂寞,在有一个冬天过后,它在冰雪融化的湖泊上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它振翅飞起,终于摆脱了自卑!这本是一个普通的故事,由一个无聊的小男孩在鸡场旁边出于浪费精力而带着感情绘声绘色地朗读了出来,却被一只忧郁的母鸡听到了。

忧郁的母鸡想,丑小鸭是白天鹅,那万一我也是白天鹅呢?在我没有变成白天鹅之前,谁都可以说我不是白天鹅,看不起我;但是假如有一天我变成白天鹅的话,我将振翅飞翔,没有人可以阻挠我用翅膀拥抱蓝天,伴着青山绿水入眠。这鸡场是个什么东西,这就是一泡发臭的鸡屎。

受了《丑小鸭》这个伟大的故事的影响,忧郁的母鸡产生了自我觉醒,开始思索生命的意义,追问自己是哪里来的,要去哪里,要完成怎样的使命。她发现鸡场是对她最大的禁锢,如果逃出篱笆,去到外面广阔的世界,一切就都有可能。

忧郁的母鸡害怕,怕到了外面找不到吃的,怕野猫、野狗、猎人、狼、狐狸、苍鹰、毒蛇,怕冬天冷得睡不着,怕迷路,怕黑夜里森林里的怪声,怕掉进河里淹死。

如果丑小鸭不到广阔的世界里去,它怎么能了解它人生真正的意义呢?正是那些经历强健了它的体魄,丰富了它的灵魂,内外兼美,从最卑贱的生活中逃出来,它才会变得那么优美。忧郁的母鸡这样思辨。

忧郁的母鸡决定像愚公移山般,先做出第一步行动。行胜于言,行动才是最重要的,前怕狼后怕虎有什么意义呢?它发现只有主人进来撒粮食的时候,鸡场的门才会打开,那是她能想到的唯一的逃出去的通道。要逃出去自立,首先要做到的是学会在大自然的广阔天地里喂饱自己——找吃的,不管是虫子还是掉在地上的水果,这些她都会,只是不知外界和鸡场有何区别。忧郁的母鸡做了一个她此生最伟大的决定——不再吃鸡场主人给的粮食,管它是剩饭剩菜还是冒着油香的饲料,就算是最好的切碎的苹果粒,忧郁的母鸡也不再看一眼。

忧郁的母鸡有一群朋友,她们知道了这件事,很为她担心,她开始告诉她们“鸡生”的意义,此生短暂,不可苟活,需要去外界见见世面,才对得起这美好的生命,“这鸡场,就是一坨鸡屎。”

忧郁的母鸡说,“我们是从哪里来的?自然界万事万物都有其母亲,我们却是从孵化炉里跑出来的,我们连自己的母亲都没见过!谁知道我们那些莫名消失的伙伴去哪里了?为什么连尸体都找不到?听说鸡是可以由我们生的蛋孵出来的,这是鸡的天职,但是我们做了什么?我们一生了蛋,就谄媚似的咯咯叫,换取主人给我们的一把玉米粒。外面青草上的露水,我们从来没喝过。鸡场的顶棚遮住了天空,我们头顶的星空到底是怎样的,我们从来没见过!我们生下的蛋,必然是我们的子女,可是你们没看见主人很多时候直接打破它们喝下去吗?我们鸡族就这么卑贱吗?我们为什么要卖儿卖女换取一把粮食?大家有点骨气吧!我号召,从今天起,我们都集体绝食!不再为人生蛋,我们这几个月都不生蛋!直到鸡场主人放我们出去,还给我们神圣的自由!还我们自由!”

忧郁的母鸡的一大批朋友被她的话感染了,她们开始在鸡群里议论纷纷,她们突然发现了“鸡生”的意义,“自由”、“去外面看看”、 “养育子女”成为了她们说得最多的词汇。

一个月以后,母鸡们集体绝食。第一天、第二天……一周、两周,一个月了,整个鸡场的母鸡都没生过一个鸡蛋。

鸡场主人随机应变,当众在鸡场宣布,“如果本鸡场哪只母鸡生下一个鸡蛋,可以住最好的鸡棚,吃最好的粮食,可以去隔壁鸡棚找最帅的公鸡谈恋爱,鸡蛋由母鸡自由处置,而且享受养老权利!”

第二天一早,有一只母鸡就去了隔壁鸡棚,与一只大红冠子雄赳赳气昂昂的公鸡谈恋爱了。第二天下午,整个鸡场响起了“咯咯咯”的叫蛋声,所有的母鸡都抛弃了远方的理想,为了眼前的谷粒和优渥的待遇,开始生蛋。不久,主人喂粮食、鸡生蛋、人吃蛋,还吃母鸡。

忧郁的母鸡差点气死,郁郁不得志,得了忧郁症死去,至死没有吃过主人的粮食。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瓦解一个集体,是易如反掌的,只需要给他们一点利益,他们中贪心的人自然会选择为了利益放弃尊严,进而整个集体变得堕落。

小夜镇的等工场就相当于一个鸡场。两吨货两百块钱,搬运工付出的几个小时的艰巨体力是不值得的,但是搬运工供不应求,太多的搬运工,只要给钱就愿意出力,他们就像那只最先背叛集体的母鸡。

所以等工场上,出现打架斗殴,很正常。

太阳照常升起,一切如常。

天心饭店位于仙村和龙村之间。在小夜镇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饭店。临街的三间铺面,一块占据一间门楣的木板招牌,上面蒙着大书店名的红布。柜台前一年四季有一两个年轻的女孩或小伙子,管答疑、送菜单、收账。店里一字排开三排座位,共有一十八张黑漆红腿的方桌,每张桌子配八张条凳,还有几十张凳子在里屋厨房旁的小隔间里。有一道小门通向厨房,门上挂着透明泛黄的剪成几条的塑料帘子。店外用帆布搭着天棚,比店内还要大,地上摆了几十张比店内的小得多的圆桌,白瓷般的桌面,凳子都是白色的,别有一番趣味,是个雅俗共赏的所在,通常是人多时用,或半夜有许多流逗的人要在这里喝啤酒吃烤串。

男人们最怕麻烦,烦洗衣所以凑一堆再洗,臭袜子同理;烦洗碗所以很多时候宁愿去外面买了吃,虽然明知道外面比自己家里贵,而且不够营养。不过,如果有一群兄弟的话,则另当别论。一群兄弟一起,在下班后去路边随便哪家饭店吃饭喝酒,都是酣畅淋漓的事。邱老大就时常带着一群兄弟到天心饭店吃饭,围拢一桌子,时新菜蔬瓜果摆满一桌子,牛肉冷盘和清炒猪耳朵与花生米拿来下酒正好,喝酒划拳,好不热闹。27号那天,邱老大一伙酒足饭饱,等天心饭店的伙计把桌子清理干净,用抹布抹净,再垫一床桌布,就开始玩起了扎金花。本来这应该是一个极其寻常的星夜,不想大伙玩得正尽兴的时候,上次抢生意的黑脸男子、鸭舌帽、疤子一群人也来到店里。

“老板,点菜!”鸭舌帽大喊。

一个十七八岁发育不良瘦得迎风倒的小女孩快步迎上去,“请问几位要些什么?几位请这边坐。”

那几个汉子坐到了邱老大他们那一排的另一张桌子上,正挨着他们。“来一个烤全羊,十条两斤重的鲫鱼,十盘炒肉,兄弟们今晚不醉不归!”黑脸汉子说道。跟他一起来的十几个汉子兴奋得大叫起来。

小女孩觉得有点不可思议,这不到二十个人,未必吃得了一只烤全羊,不过还是问,“您好,请问要加些什么素菜吗?酒水都要些什么呢?”

“要五份不同的菜汤,随便什么弄来就是。上十件啤酒五瓶白酒。”

小女孩啄米般点头,“请稍等。”把菜单拿到了后厨。店里的几个小伙计搬出了十件啤酒,五瓶白酒。

这边扎金花玩得不亦乐乎,邱老大手气不好,输了五十多块了,刘云峰赢了二十多块,李俊站在刘云峰背后,被大家火热的气氛感染,跃跃欲试。黑脸汉子那边不知在讲什么荤话,以十分钟一次的频率十几个汉子同时哄堂大笑,笑一阵息一阵。

过了半个小时,那边的炒肉才上了不到十盘。疤子吵嚷嚷对着柜台叫道:“小妹儿,我们的菜怎么还不上啊?”

小女孩心一急,面有愧色地回话道:“叔叔,不好意思,后厨正在加紧为你们做,还请你们再等一下。”说着,伙计又送上了一盘炒肉。

过了几分钟,疤子开始拍桌子,引得邱老大一伙人侧目,那边却继续拍桌子当没看见,小女孩和一个小伙计一起过来了,问道:“您好,请问有什么事吗?”

“你们是不是有病啊!我们的鱼怎么还没送上来?”

“很抱歉让你们久等了,刚才我们店里不够十条鲫鱼,去外面买回来,刚刚下锅,马上就要上来了,请你们稍等,谢谢你们的耐心等待。”小伙子笑呵呵说道。小女孩心里有点怄气,本来她对后厨说这伙人故意刁难,不可能吃那么多,叫后厨谢绝,不卖他们了,但老板说上门是客,绝对不能把客人赶走,不然以后名声不好,于是十万火急地去宰羊场联系嫩羊,派两个小伙子去鱼店买鲫鱼。不到五分钟,三个小伙子端了几次,把鲫鱼给他们上了。三盘清蒸,三盘红烧,三盘油炸,还有三盘烤鱼,小伙子笑道,“各位今天照顾生意,是我们最尊敬的客人,我们店老板送贵客两盘鱼,还请笑纳。”

“你们想不想吃烤鱼和油炸鱼啊?”黑脸汉子问他的兄弟。“最近天气热,吃了要上火。”“清蒸的好吃,不腻,油炸的太腻了。”“这烤鱼他妈的全黑了啊。”“既然是送的,吃也无所谓了。”他的兄弟们接二连三地说道。黑脸汉子叹了一口气,和颜悦色地对小女孩说:“小姑娘,你看,你们菜单上写的是清蒸鲫鱼是吧?没写有其他样式的鱼,对吧?我们进来既然没要其他的鱼,肯定就是默认要清蒸鲫鱼,对吧?就比如这个,你看,如果我要一碗黄焖鸡,你难道给我煮一碗黄焖鸭肉?我们只要的清蒸鲫鱼,其他的你们收回去吧!如果要送我们,我们一分钱都不付。”疤子一拳打在桌子上,差点把桌腿打折,愤怒地吼道:“那我们的鱼还要何年何月何日才送上来啊?他妈的要饿死了!”

小女孩又羞又怒,敢怒不敢言,差点哭出来,抿着嘴巴。这时候,五个伙计,四个大些的女孩,七个厨子,四十多岁的老板,都出来了,在黑脸汉子周围不住赔罪。黑脸汉子一众总算坐下去,继续吃喝。邱云这边已经被搅得扎金花的兴致全无了,一群人默不作声继续扎金花,上次被刘云峰推倒在地的年轻小伙喝酒时又闹又笑,刘云峰捶了一拳桌子,把右手的杯子狠狠坐到桌上,对那边喊,“那边的,小声点,眼睛瞎了没看见这边还有人吗?”

年轻小伙子得意地大笑一阵,戛然止住,站起身走两步,伸出右手食指指着这边,流里流气问道:“咋样!你想干嘛?老子干嘛,关你屁事!”刘云峰一拍而起,李俊蠢蠢欲动,邱云从座位上站起来,站在原位上不动,两伙人对峙着,黑脸汉子和邱云几乎同时喊道,“坐下!”“坐下!”两边的人恨恨转身,各自在各自位置上坐下来。

后来才知道,店里四个稍大的女孩中,有一个叫李丽娟的,是李丽惠的妹妹。长得比李丽惠漂亮,身材妖娆惹火,今天穿着翠绿底子黑丝绣花的旗袍。站在那里前凸后翘,饱满的胸部呼之欲出,臀部想收敛点也无济于事,鬓发被她柔媚的心思打扮成戏水的鸳鸯状,两条眉毛画得浓淡相宜,嘴唇上涂着若有似无的樱桃红。如果你看到她的眼睛,你会以为看到的是一片湖泊。

只见李丽娟风姿绰约地端着一份菜汤,一个红脸膛的男子接过,李丽娟转身欲走,旁边有个英俊小生笑嘻嘻顺手抓住了李丽娟的手,往怀里一拉,李丽娟倒进了他的怀里。英俊小生问道:“美女,今年几岁啦?”李丽娟又羞又急,连声叫英俊小生放手,英俊小生就是不放。旁边的红脸膛男子仰头喝了一口啤酒,大笑一声,脸带猥琐地走进李丽娟,伸出手,眼看一双魔爪就要抓上李丽娟的胸脯,李丽娟哭喊,“表哥!”

刘云峰再也忍不住了,他不能容许别人欺负老婆的妹妹,拿起一瓶啤酒,走过去,在那红脸膛汉子头上砸下去,只听啤酒瓶破裂声响,红脸膛汉子头上开始冒血,啤酒瓶的碎屑沾了些在他头发上,他一下子坐到地上,旁边有人扶住他。李俊走过去,一脚踹在英俊小生腰上,把英俊小生踹得连连后退,李俊把李丽娟拉过来。

邱云这边的人都围过来了,有的拿着啤酒瓶,有的搬起长凳用脚一蹬,蹬下凳子腿,拿着走过来,有的就拿着倒掉食物的盘子。黑脸汉子那边的人,把菜汤扣在桌上,把桌子掀翻,骂声不绝,两边开始群殴。

刘云峰拿脚不停踹红脸膛汉子,李俊和英俊小生扭做一团,你一拳过去,我一拳过来,那天被刘云峰推倒的年轻小伙拿着个盘子,眼看就要砸在刘云峰头上,邱云一凳子腿摔打在他小腿上,年轻小伙嚎叫一声撇着腿蹲下去。

黑脸汉子和鸭舌帽围住邱云,拳头雨点般落下,尖皮鞋不停地踢邱云的肚子。邱云这边的兄弟拉开黑脸汉子,一个抱住黑脸汉子右手,一个抱住黑脸汉子左手,另一个飞起一脚踹在黑脸汉子肚子上,黑脸汉子的脸当场变色,露出痛苦的表情。

疤子和英俊小生在对付李俊,李俊把英俊小生按在地上,拳头不停往他脸上捶,鼻子旁打出了一片红,鼻血流出来了。疤子随手捡起一根扫把,以打高尔夫球的姿势,想给李俊一棍子,却不知刘云峰在后面拿了一根凳子腿,一下子扇在他腰上,疤子应声倒地。

李丽娟在李俊和刘云峰旁边尖叫,另外四个女孩在门口大哭,老板过来拉住一个汉子劝架,被另一个人一把推到墙边。

有人大叫着跑去厨房,吼道“X他妈X老子拼了”,拿了菜刀出来,另一个拿着厨房挂肉的铁勾。

有人掏出匕首。饭店老板往右边一看,电闸正在那里,情急之下,一把拉下了电闸,店里一下子漆黑一片。黑暗中还有拳头的声音和哼哼唧唧的声音。店老板带着颤音朗声说道,“别打了,我已经报警了,警察马上就来了!”黑暗里碗碟破碎、刀子破空的声音仍然不停。

远处响起了一个喊声,“是谁在打架?”手电筒的光线晃进了店里,警察来了。店里还能跑的人,都立刻冲出店外,作鸟兽散,店外的白凳子被撞倒许多。

李俊不知在哪里捡起了一把匕首,心道眼前的汉子是对方的人,不给他们点颜色瞧瞧,他们以为我们这边的人好欺负,心念之间,一匕首扎进了那个汉子的胳膊,松手夺门而出。

在天心饭店附近,有一条小河,河水常年清冽,泛着粼粼波光,水里生长着鱼、虾、乌龟、黄鳝,有时可以在河边浅滩看见它们在水底一动不动地待着。盛夏时,每天下午,人们在河里洗澡,男的光着上身,女的主要是一些小女孩,她们穿着衣服在另一边洗,和小男孩们泼水嬉戏。

在河边,有许多行道树,合臂粗,枝叶繁茂,人们常常在这里纳凉,就着河水和树荫,吃上一块雪糕,正好度过炎炎夏日。

河边还有一棵桑树,桑叶有男人的手掌两个那么大,这时结满了桑葚,青的、绿的、红的、紫的、黑的,夹杂在茂盛的青叶间,煞是好看,路过的小孩都忍不住想摘几颗放到嘴里尝尝。

正中午,并非正午十二点,小夜镇的人们习惯把最热的下午十二点到两点叫做正中午,那时候所有的大人都禁不住酷热,在屋子里开着风扇,男的脱掉上衣,女的解开衣襟,睡个不问春秋的午觉。

只有五六个小孩子还在河边玩,他们在桑树上爬上爬下,摘下桑葚当子弹扔着玩,用红色的桑葚在眉间点染,把额头上涂一点红,扮成古装电视剧里不知为何要在眉间点一颗红痣的美女,树上偶尔有灰不溜秋的小鸟儿在叼桑葚吃,他们拿桑葚扔那鸟儿,鸟儿闻风惊飞。

蒸发到空气里的河水带点鱼腥味,河中围起的那一角水草嫩嫩的,飘着青草香,不远处垃圾池里扔掉的西瓜皮散发着甜味,空气里有烤焦的衣服的塑料味。

那几个小孩中,有一个穿着红衬衣、军绿短裤的男孩,是孩子王,正在指挥这群小孩钓鱼。折下桑葚枝条,去商店里买一毛钱的鱼线,两毛钱的鱼钩,从垃圾堆里挑一块白塑料泡沫,拧下一块,修整成浮漂,绑在鱼线上,就成了一幅渔具。从家里带来中午吃剩的土豆片,扭一小点穿在鱼钩上,扔到水里。不一会儿,只见浮漂颤动了几下,再使劲一沉,沉入水中,还没等它浮起来,小孩手一甩,鱼线被拉到空中,一条鲫鱼扭着身子,蹦蹦跳跳地被提到岸上。他们已经钓了十几条鱼了。

有一个小孩跳到河边那块小岛上,说它是岛简直太抬举它了,那是一块在河岸边的浮洲,可能地势较高,从河水中露出面来,上面生满水草和灌木,甚至还有一两棵高大的榕树,竟也绿意苍苍。小孩拿着根竹竿,在水里刨什么东西。过一会儿,他从河中漂浮物里刨了一个白色小皮球到浮洲边缘,高高兴兴地把它拿住,在水中洗干净,扔到河岸桑树下。他又看到一个洋娃娃,于是又伸出竹竿,用竹竿头扒着那个洋娃娃,洋娃娃顺着这股力,往浮洲边漂浮过来,小孩又把它从水里捞起,仔细看了看,是一个绑着麻花辫的洋娃娃,他把它也洗干净扔到桑树下。

他又看见一个非常大的漂浮物,看起来好像是一个巨大的人偶,他以为那是超市里卖衣服用的那种塑料模特,就想把它捞起来玩。他才七八岁,力气不够大,就招呼穿红衬衣和军绿短裤的孩子王,让其他几个孩子也帮他一起打捞。孩子们三个拿竹竿,两个拿桑树枝条,好说歹说把那漂浮物给刨到了浮洲边。孩子王伸手去捞那塑料模特,扯住它的衣服,没想到一扯,就扯下了一块布料,露出了手臂。

那是一条逼真的手臂,看起来就像是真正的人的手臂在水里泡得发白,孩子们不管那么多,拉住那手臂,把漂浮物整个往岸上拖,沉浸在水中的那一整块露出来了一些,只见那是一个人的背,穿着涤纶T恤,松松垮垮的。在拉进些,河水从那东西身上跑走,一股恶臭差点把孩子们呛晕。

孩子们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幕。涤纶T恤是皱起来的,粘在衣服上方没有舒展下来,露出了一个女人的后背,后背上有胸罩的橡皮筋勒痕,在那勒痕下方,有几块腐烂的地方。那是一具尸体。孩子们吓懵了,哇哇大叫着把那东西扔进水里,想着有多远扔多远,他们一个比一个快的跳上河岸,小孩顾不上拿自己的皮球,就开始跑。另外几个孩子也以大声吼叫一串串没有字意的音符来宣泄心中的惊愕和慌张。几个孩子大喊大叫,像是疯了,沿着河边跑,一个大声喊着,“快来人啊!死人了!快来人!死人了!”孩子中有个小女孩,吓晕在桑树下,她的哥哥背不起她,连忙跑回家,叫她家的大人来背她回去。

桑树旁不远,有一座神庙,庙里常年香火不断,此时在其中拜神的大人,看见几个小孩的慌张发急,就走过来看个究竟。一个穿麻布条纹衣服的女人,本来镇定自若,她听了小孩说的“河里有个死人的尸体”后,并不相信,跳上浮洲,用竹竿把那东西刨过来,用根桑树枝条戳了戳,直接戳进了那东西肉里,那东西往被她一戳,往水下沉了一沉,又往上浮。女人直接吓得一屁股坐在浮洲上。她在浮洲的草上用屁股往后磨蹭了一米,连忙爬起来就跑,跳上岸和孩子们一样惊慌失措。

他们的异常反应引起了路人停下来,停下来的人引起了更多的人停下来,越来越多的人跳到浮洲上去看,看完后半分钟内必定跳上岸,于是二三十个人开始在桑树下对着浮洲旁漂浮着那东西指指点点。有人报警了。路边自行车、三轮车、私家车,停了几十辆。

警笛响起,几个警察分开人群,跳上浮洲,用竹竿把它刨到岸边,有个警察是个小伙子,看得出还没什么办案经验,一惊一乍呜呜哇哇地,看样子他也想立马跳上岸逃走,另一个成熟些的警察让他闭嘴,小伙子只好缄口不言,脸上一副惊愕。

李俊本来在睡午觉,后来被孩子们的尖叫声吵醒,从窗口看出去,他看见那伙孩子在河边跑过去跑过来,像是有可怕的东西追着他们,又有大人也像小孩子一样大喊大叫什么“死人了”,看见那里围了那么多人,李俊也走出屋子,去看看那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只见四个警察,在手上带上橡胶手套,又再带上一层橡胶手套,从河旁浮洲边抬起了什么,抬过来要递到岸上,岸上没人接手。仔细一看,那是一个人浮肿的后背,烂了几处,有蛆虫从烂肉处往外拱。李俊险些作呕。看看没人接手,李俊走上前,对着岸上的一个警察使个眼色,那警察连忙递过来一幅橡胶手套,李俊带上它们,和另外几个人把死者抬到桑树下。

法医当场验尸。用根特制的玻璃棒,刨开死者的衣服,查验她身上的伤痕,只见每一衣服破烂处,必有一处伤痕,紫色的,浮肿。死者煞白,肿大,没有任何活气。令人觉得惨不忍睹的是,死者的乳房上,有刀子划过的伤痕,不知是哪个丧尽天良的人对一个女孩如此残忍。她的身上有绳子勒过的痕迹。从死者的牛仔裤后袋里找到了一个钱包,钱包里有些卡片,没有身份证,卡片当场拿去化验,看能不能查出死者身份。法医用剪刀和钳子在死者手指上剪了一小块指甲,收进密封袋里。做完这些,对身边的人说了几句什么,有白衣服的人走过去,卷起那床她躺在身下的白布毯子,盖住了死者的身体。

法医一行人走了。几个警察也借故离开了一些。警察们打开车厢后门,打算把死者抬到担架上,再抬到车厢里,送到殡葬处。车厢离地面有一米多,把担架抬到车厢上,四个人根本不够,加上对死者的恐惧,没有人愿意抬。在送上车厢的时候,还需要有人特别搂住担架中央,抵住担架,以免车厢里接手的人能够把担架拉进去,死者不至于滑下担架。

车厢上有三个警察,车下有三个警察,还至少差一个人。警察叫周围的一个汉子帮忙抬一下,那汉子摆摆手走开了。警察又在人群里走动,请求其他人帮着抬,他走到哪里,哪里的人就散开,大家避之唯恐不及。

李俊走上去,眼神里充满不可遏制的哀戚,说了声“让我来吧”,准备跟几个警察一起抬死者。

经过先前的惊吓,没有人愿意把死者抬上担架,任由死者躺在地面的白布毯上,都等着别人去抬。李俊问心无愧,弯下身闭上眼睛攥紧包住了死者的毯子,抱在死者后背处,把死者抬上了担架。警察见此,慌忙把死者的脚抬到担架上。他们几人接下来再把担架抬到了车厢上,担架头入了车厢,担架后面的长半截需要特别搂住担架中央才不至于失衡,于是李俊伸手在担架下方稳住了担架,总算把死者抬进了车厢里。

警车开走,围观的人散去,他们不住地议论纷纷,很多人替死者感到同情,很多人骂加害于死者的人,有人从河中提了很多桶水,开始冲洗桑树下那块地。空气里充盈着一股郁热,人们的四肢百骸里充斥着一种暖烘烘的感觉,总想用冰块让皮肤开裂,把那热量放出来。

太阳躲到厚云里,云朵现出疲态,在天空似睡非睡。知了在枝桠上不停聒噪,金龟子绕着灌木丛上盛开的黄色的小花飞舞,花蕊渗出甜香。人走净了,神庙里烧着的香烟尘袅袅,一片拜神用的沾金的符纸在地上被风吹动,符纸燃烧后的灰烬从香炉里跟着热气飞腾到天空,再被风吹散。

河水依旧慢悠悠地流,波纹一圈圈散去,水面上有一些浮萍也跟着水波荡漾。

多年后,李俊非常后悔那天做了一件错事。在抬了死者以后,警察硬是要给李俊两百块钱,李俊的良知告诉他不能收,就拒绝了。警察说,“你帮了大忙,收下吧,没有任何人敢说你不对!”李俊依旧拒绝。警察说,“那么多人都冷漠无情,就只有你古道热肠,这钱又不是不干净的,你拿着算是对你的善良的嘉奖,你就收下吧!快收下,不收的话,我就扔在这里了。”

李俊一时失神,收下了那两百块钱,自此,在人生中不管何时何地,想起那天收的那两百块钱,心里都觉得愧疚不安。多年以后,李俊发现,如果真的有命运的话,他的命运好像从收下那两百钱开始,沾上了晦气,此后运气一直很差。

第九章 莲峰山

年关将至,刘云峰和李俊约着去爬莲峰山,李丽慧和李丽娟也一起去,同行的还有同是归邱云管的任雪平。

这天早晨,李俊早早起床烧水,美美地洗了个澡,用吹风机把头发吹好,涂了点摩丝在上面塑形,就等着刘云峰来叫他。

躺在床上,李俊读着一本武侠小说:主角是一个年轻人,学到了绝世武功,穿越千山万水崇山峻岭去寻找他的爱人,在路上遇到了几个小混混,小混混要找他麻烦,打又打不过他,就放出毒物来咬他。他打开藏在身后的布袋,放出了自己养的一只螳螂,那螳螂天生灵性,是异人培养的特殊品种,百毒不侵,只见那螳螂跳到毒物身上,不出片刻,小混混放来的毒蛇蝎子蟾蜍蜈蚣都被螳螂咬死了,还被它吞下。小混混不服,拿起千年纯铁铸成的锤子,把那螳螂锤成粉末,然后恶狠狠的逼近主角,却见主角望着小混混身后似笑非笑,小混混们回头一看,那堆粉末慢慢聚拢成型,现出螳螂的腿、肚皮、翅膀、嘴巴、眼睛,一只螳螂又活生生地出现了,原来那螳螂竟然是不可能被毁灭的,除非它自己休眠。

李俊读得正入神,刘云峰来叫他,说车来了,他放下书,下楼梯,穿上皮鞋,穿上搭在椅子上的外套,走出门和刘云峰并肩前去跟大家打招呼。

“帅哥在家干嘛呢?”李丽娟笑着问道。

“看武侠小说消磨时间了。”李俊答道。

李丽慧在旁边接口道:“我们的李公子是个文化人啊!不但长得帅,还会唱歌,还会写诗,还爱看书,是个人才!”

“嫂子别这样夸奖我,说得我有点惭愧啊。”李俊自认为自己不算人才,自己才小学四年级就没念书了,至今为没有继续念书而遗憾。

李丽慧穿着白色休闲服,浅白的西裤,脚上是一双运动鞋,手上戴着个精巧的银镯子。李丽娟穿着一条素青长裙,系着一条缀着白色小花的腰带,纤腰像柔嫩的枝条。一头长发倾泻开来,眸子里有一片深湖。蹬着鹿皮靴子,带着顶白帽子。涂着淡淡的口红,戴着一对银白色的小耳环。

一块儿去的还有任雪平,长得很帅,身高一米八几,肩膀上肌肉突出,小腿健美,刀削的脸庞,高挺的鼻梁,耳朵的轮廓颇具福相。他对李俊笑笑,他们三个男的称兄道弟,搭着胳膊,走在前面聊得欢,两个女人在后面叽叽喳喳,偶尔他们五个人说点什么,一路都是欢笑。

到了跟司机约定的地方,包了一辆面包车,车程有四个小时,他们打算去玩两天。等了十多分钟,司机来了,上车,把帆布包放到车厢后,开始了愉快的旅程。

车子穿过大街小巷,经过仙村戏台,那儿有人在表演戏剧,一群人在戏台下使劲鼓掌叫好。路上到处都是骑自行车、开摩托车、开三轮车的人。许多三轮车车主在等待顾客上门叫车,有一种是客三轮,有一种是货三轮。经过一条河,河畔有一片竹林,林叶萧瑟,冷清清,在粗犷的天幕下显得寂寞,河水像一条带子铺向远方。

再往前,一条大街上方,张灯结彩,隔一段路挂一张横幅,大意是“小夜镇政府恭祝全镇人民新春快乐”,也有是为某个庆祝活动牵的横幅,有一段街区,路边摆满了小摊,一些贩夫走卒生意做得火热,有卖烤串的,有卖棉花糖的,有卖假玉石吊坠的;儿童玩具有陀螺、七巧板、飞机、机枪、皮球、气球,成人玩意儿有古玩字画、砚石笔具;搭着架子卖衣服的摊前挤着一群漂亮女孩儿;为人写生画像的女孩漂亮极了,专心作画时本人就像是一幅绝美的画作;为人写个性签名的摊子前都是豪客,为几个字就愿意掏一张票子;有人以名字为笔画,以颜料做出别有一番暗示或象征的图画,可以是几朵荷花里隐藏着名字,也可以是一只老虎的身体里隐藏着名字。

车开出了镇子,开始在镇子郊区行驶。眼见的是广阔的平原,很远的地方才有山的影子。路旁有成片成片的作物,绿茵茵的,看着像是豌豆苗。洁白的大棚撑起来,里面种着供应小夜镇的蔬菜或水果。

又走了一个多小时,路旁渐渐出现石材店,店门口有石棺,有石碑,都是从很远的地方拉过来的大理石。车继续前行,路旁出现普通的乡下民居,脸庞瘦小的老奶奶拄着拐杖在门口晒太阳,小孩在门前地上玩一截树枝和几个饮料瓶,一个小女孩睁大天真的眼睛望着路过的车子,一条大黄狗在对它擎着锄头的女主人摇尾巴,小屋右侧有一个棚,堆了一棚秸秆。

车子经过一匹山,山东西走向,像一条巨龙趴在路边,从车中伸出头才能看到最高的山顶,山上一脉乌青,山岗上铺满树木。在山脊上安着十几架白色的风车,轻轻转动着。山脚下是一个镇子,红屋顶白墙居多,路旁有几家厂房,一字排开,铝合金棚下放有成千上万盆盆栽,有小花苗,有高大的树木。

四个半小时以后,车子到了莲峰山。在莲峰山下找了一家旅馆,三个男人睡一间房,两个女人睡一间房。因为已经快到下午一点了,爬莲峰山的话上山比较热,于是他们决定先去莲峰山脚下的海滩走走。

旅馆所在的山脚,其实比海滩那边高得多,差不多是在莲峰山的半山腰,这边可以看见海滩那边。远处眼睛所能看到的所有地方,全是树林,树林那边是大海,但是没有一丝空隙可以见到海水。越往那边走,海的声响越明白,海浪在拍打海滩。地面越来越潮湿,他们走的地方低于海平面,再往前,会有一条铺满鹅卵石的大道,把他们引到海边,不过此刻路面潮湿,路上长满柔软的草,有的地方有青苔,踩上去一不小心就要滑倒,路边有的地方有积水,成为亮白的水坑,水很清澈,淤泥里时有冒出小泡泡。

终于走上那条铺满鹅卵石的大道,这会儿已经到了那片乌黑的树林前了。那大道是在树林里呈回形针的形状弯弯曲曲前进的,并非直通海边,树木掩映下,看不到海滩。

一片大海展现在眼前。耳听是海潮冲刷海滩的声音。沙子柔软。海风里有淡淡的咸味。礁石旁累积的泡沫,是昨夜海的叹息。碧海蓝天间浮着游轮,瓷白,随着海潮起晃。海滩上装有几百把太阳伞,伞下是穿得很少的男女,露出健美的躯干。沙滩排球飞起来,女孩跳起来击球,引起一片叫好声。身后有十几家便利店,干净利落的风格,极符合极简主义,店招、桌椅、遮阳伞,都没有多余的装饰物,卖冷饮的小伙子正给带墨镜的美女一杯芒果汁。星星点点生长着些灌木,枝干被海水冲刷得黑如岩石,偶有折断的树枝露出白森森的伤口。椰树参天,清新的海风吹得人心快活起来。

他们几个去便利店买了游泳衣,下海游泳,和那里的男男女女互相泼水,埋头在海中憋气,甩开手臂畅游一通。在海里看海,海像一面平坦的镜子,自己身在镜子中。天像一床蔚蓝的毯子,盖在高高的天空。钻入水中,被海水包裹,像身在羊水中,朦朦胧胧一片,温暖安稳的感觉传遍全身。海鸥在游轮上空翱翔,矫健的身姿,急促的鸣叫,让人羡慕它们的自由。渔夫立在行驶的木船上,撒下细网。游客在游轮上张开双臂,仰头对着天空深呼吸。

夜是最先从视野尽头的海平线那里压过来的。人们离开海边,回到旅馆。潮水声成了沙滩的主宰。夜像一层纱轻柔地把海盖起来,仿佛笑着对人们说,“明日请早”。

回到旅馆,他们喝了几罐啤酒,用啤酒瓶玩了会“时地人”游戏,这是任雪平的提议。“时地人”是流行于年轻人中的具有真心话性质的游戏,旨在套话,让别人说出自己的初夜发生在何时何地与何人。毫无疑问,刘云峰、李丽慧都说自己发生在新婚之夜,李俊同样,任雪平说是在十七岁山上与邻居家女孩,李丽娟十分不好意思地说自己的还在,大家笑得很开心,笑骂任雪平出的什么鬼主意,一点都没玩头。又开始打扑克,李俊总是赢,刘云峰夫妇老是输,李丽娟总是看着李俊笑,任雪平一直打压李丽娟的牌,不论输赢,能吃李丽娟的牌就绝不手软。输了就喝一口酒,刘云峰夫妇大醉,你一句我一句讲着胡话。李丽娟喝得小脸娇艳,在那里感叹青春岁月的易逝和理想的难以实现。任雪平总对着李丽娟打哈哈,李丽娟随便一个音节,也能引起任雪平哈哈笑。李俊想起家里的妻子,要是她能一起在这里玩就好了。夜深了,各自扶着倒了的人去睡。

莲峰山和其他许多被开发成旅游景点的山一样,没有什么特殊的文化,不过是一些庙宇香火累累,亭台楼阁峥嵘罢了。山间树木茂盛,小径远处大树后传来情侣们低回的谈话声,亭子里也偶有大胆的情侣就地拥吻,无视旁人。在山顶看远方的海,视野极其开阔,能看到的有限,再远处就是一片白茫茫的背景,填满人们心房,在心内生出无限遐想,可那终究是难以触摸的远方。

第十章 闲暇时刻

自从黑脸汉子那伙人中那个英俊小生在天心饭店见过李丽娟之后,就常常在天心饭店外堵李丽娟,厚着脸皮表白了三十多次,可李丽娟觉得他是个娘炮,对他没有感觉。

这天,李丽娟晚上八点下班,在门口又看见英俊小生,英俊小生靠在摩托车上,梳着冲天的发型,穿着牛仔衬衣和牛仔裤,拿着张什么广告单在研究。李丽娟瞥了一眼,就蹑手蹑脚往左边回家的路上走,不想被英俊小生发现,还没走过一间屋子的距离,英俊小生在后面喊道,“李大美女,你好啊,我是来接你回家的——”他发动摩托一个摆尾追了上来,李丽娟继续走,头也不回,他骑车追前来,停下,蹬下脚撑,伸手拦着李丽娟。李丽娟摸摸挎包的肩带,把它往里面放了些,彻了彻身避过他的手,继续走,一句话也没理他。

他赶紧下车来,跟着李丽娟走,在李丽娟旁边倾诉衷肠,“我爱你,我第一次见到你就坠入爱河了……我对你已泥足深陷不可自拔……如果没有你我没法活下去……我会给你幸福……我会和你生一群小宝宝,和你白头偕老”。李丽娟停下来,转身对着他说:“你这个人是不是有病啊!我不喜欢你!我一辈子单身都不会喜欢你!请你不要再来打扰我的生活!”

英俊小生还不死心,接着说:“现在不喜欢不等于以后不喜欢啊~我会一直对你好,直到你感动的那一天——”

一条街道上街灯璀璨,四下没有多少路人,楼房四四方方,李丽娟觉得自己像银河里的一颗孤独的星星,如果被恶魔纠缠。她生气地说道:“我永远不会喜欢你!我早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你跟他比,连泥巴都算不上!去死吧你!”

回到家,换下工作服,穿上那条素青长裙。李丽娟对着镜子,看自己的脸,那像是成熟的苹果,却没有主人。挺起的胸脯,让自己身材显得更好看,可是没人欣赏,自己心里,却无端闯入了一个根本不可能的人。在镜子前转了个圈圈,李丽娟收住了胡思乱想,烧水洗了个热水澡,美美地梳头,洗脸,化了淡妆,坐着休息了一会儿,望着窗子出神。起身,用花椰菜、鸡蛋和五花肉合炒了一碟菜,再煮了碗清汤挂面,就着菜草草吃了点。刷牙,洗脸,补妆,整理裙子上的褶皱,换了双深青的和裙子更搭的袜子,穿上那双最喜欢的棉鞋,去姐姐姐夫家玩。

她进门的时候,看到李俊正在做木工,用小刀削一块木头,桌面摊开的纸上有米黄的木屑。“嘿,俊哥,吃饭了没有啊?”她问。

李俊抬起头,“丽娟啊,进来坐。”拉了一把椅子在桌子对面,用手拍了拍上面的灰尘。李丽娟走过来,坐下,问道,“你在做什么呢?”

“随便刻一个木娃娃,为了好玩儿。”李俊纯是自学,在外面捡回来的木头练手而已。

“噢。”李丽娟甜甜地笑着说,“那我不打扰你了,你继续刻吧。”

李俊抬头看了看李丽娟,她的脸庞红扑扑的,头发刚刚洗过,洁白的耳朵后面散下去的头发如果抓一把的话,可能还没干。她身上散发出一点若有似无的淡淡的兰花香气。坐在椅子上,素青的裙子没能挡住她的纤瘦,雪白的手臂,两手轻轻放下,在裙摆上。睁着天真无邪的大眼睛,跟李俊的眼光对视。李俊慌忙收起自己在人家身上游走的眼光。

这天,李俊和任雪平在龙村一家小卖部里屋里打麻将,刘云峰跑进来,大声说:“邱老大叫我们去商量个事情,别玩牌了。”

邱老大召集大家开会,讲了下当年开天辟地的事迹:刚刚到小夜镇来的时候,这里还是一片蛮荒之地。灌木丛生,荒土有待开垦,到处是积水。沼泽里潜伏着毒蛇。政府政策一下来,从外面闯天下到小夜镇来的邱云和他的兄弟们一起,开垦荒地,挖沟排水,割掉乱生的水竹,用砍刀砍掉挡住去路的荆棘,用火烧掉几十亩枯草地。平整出小夜镇这广阔荒野上的一块块地面,在上面修建房屋,种上柑橘,疏浚河道,每年种上几季粮食,发动当地躲在荒草间苟且偷生的村民,修建起宽敞大道,外面的车才逐年开进小夜镇,商品从外面拉进来,小夜镇本地户口的人们利用他们曾经的荒地,修建起简陋的房屋,摇身一变成为了有生意头脑的商人,把棚户租给外来的人。当年外来户脑子太过老实,抱着认祖归宗叶落归根的想法,始终把自己当做外地人,毫无兴趣在小夜镇这南蛮之地落户,政府来登记人们的户口时,外来户不屑一顾。从此,外来户做出了最大贡献而开垦出来的土地拱手让人,本地户口上的人们拥有了大片良田。

多年以后,当商品经济越来越发达,外来户亲手栽种的柑橘飘香的柑橘树,被无情地伐倒,一格格的房子,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外来户还很懵懂的时候,小夜镇本地的居民已经富得流油。有钱能使鬼推磨,他们给出廉价的工资,让外来户一天为他们工作十个小时。这时候小夜镇的外来户心智未开,竟然继续做着他们的工人。时移世易,一切成了定局。

现在世道变了,曾经开拓这片土地的人,要失去这片土地了。邱老大的前辈陆续离开,去其他城市谋生,有的下海经商,有的挤进政府机关部门,有的到某个城市承包一片菜市场收租,有的做了建筑工包工头,有的开起来汽车修理厂,混得最差的,可能就是小夜镇留守下来的搬运工们。

靠力气吃饭,也是一种荣耀。如今,黑脸汉子想要做砌墙的砖头后来居上,想要造反,想要接管这片曾经由邱云和他的前辈们开垦出来的土地上人数最多流动性最大的等工场的所有权,这绝对不能发生,邱云与小夜镇同在,邱云必须掌管活动在小夜镇的工人们社交的场所——等工场。等工场是这个城市最大的新鲜血液补充基地。哪一天等工场没有消失,小夜镇的上层和下层就还有交流。哪一天等工场还没有消失,邱云和他的前辈们,就有办法掌管小夜镇的所有权。

邱老大在此次大会决定,给黑脸汉子点颜色看看。

第十一章 抢地盘

在河对面,有一片草地,一年四季被草覆盖,地势高低不平,说不定哪块草皮底下就是一个深洞。有人摔进洞里去过,幸亏他及时抓住身边的茅草,把手上割了四五条伤口,只觉得脚下空空,蚀骨的寒气从洞里传上来,差点弄得他的脚神经失灵。他大喊大叫,骑自行车路过的人从围在草地的篱笆上拆下一根长木棍,才把他拖出那个深洞。

他说他是追一只兔子到那片草地上去的。一只灰色的兔子,耳朵长长的,眼睛红红的,嘴唇分成几瓣,长腿屈在肚子下,看着可爱极了,正午的时候它在豆苗地里偷吃豆子,他看见后猫着腰准备去逮它,它的招风耳竖起来,像一阵风一样飞快溜走了,跳过篱笆,跑进了草地,他跟着追上去,一个不留神,掉进了坑里。

草地里也有一块平坦的草场。许多水牛在那儿吃草,山羊也在那儿晃悠,从没有出现过丢失,于是小孩子们每天傍晚就在那里做游戏。从塑料袋上割下完整的一块正方形,用细绳系住正方形的四角,在细绳末端拴上烟头,技巧娴熟地把它抛到空中,看着它像降落伞一样轻飘飘落下,令向往飞行的小孩子们产生心驰神往的陶醉感。夏夜小孩子们还会在这块平坦的草场上抓萤火虫,放到玻璃罐子里,放几片菜叶一芽水果进去,夜晚看着萤火虫像闪烁的星星。夏夜傍晚小孩们在这里追赶蜻蜓,只见红色的蜻蜓停在草尖,人一过去,它“倏”地一下就飞起来,在半空中悬浮,对着孩子眨着眼睛。青年人们半夜在这里与情侣私会,地面出现一些避孕套,小孩子认为那是肮脏的气球。老爷爷们常常聚在草场,等待夜晚来临的时候,抽着旱烟,望着银河,不知不觉中睡着,露浓后再醒来回家。

在草地的篱笆外,有一家生产溜冰鞋的厂家,花花绿绿的溜冰鞋次品摆在围栏里,任风吹日晒雨淋,让孩子们看得心疼。

溜冰鞋厂东边有几十亩农田,农忙时节那里被稻子或麦子覆盖,冬天时那里是几十亩镜子,水映着天光。田埂柔软,脚踩上去就会下陷。溜冰鞋厂西边有一片竹林,竹林不被重视,日渐枯萎,根部被扔着许多破玻璃瓶,玻璃渣盖住了竹子根部。竹林下有一条石头铺成的小路,小路通向河边渡口,渡口旁每天都停着一艘渡船,船头绑着两个车轮内胎当救生圈。

在石头铺成的小路西边,有一道两米多高、一米五宽的堤坝,它把农田和仙村、龙村这边的土地隔开,是一个象征,一个分界线。堤坝西边是仙村和龙村坚硬的水泥路面,堤坝东边是仙村和龙村最肥沃的那几十亩农田,其他的农田都搬到郊区去了,在城市中央有这么大一块农田,算是硕果仅存来之不易的,人们都很爱护这里,喜欢在它周围散步,于是紧挨着堤坝,修建着一个占地几十间房屋的大广场,叫做人民休闲广场。

人民休闲广场中央有一根七十米高的柱子,基部直径有十几米,柱子顶部是硕大的灯,每天夜晚这灯光通上电源,小夜镇有四五个村庄都能看见它的灯光。

从人民休闲广场往西北方向的第七条大道往前骑自行车十分钟,就是邱云他们常常待的等工场。这天,黑脸汉子带着几十个兄弟,早早地来到这块小广场,几十辆货三轮、客三轮、小轿车、自行车,占据了大半个小广场。黑脸汉子沈潇和他的兄弟们带着几十箱啤酒、烤肉、苹果、香蕉、葡萄、瓜子、花生,摆在广场中央的四张方桌上,他的所有兄弟们围住桌子海吃海喝,

邱云的三个兄弟骑车去等工场,刚停好车,就被一伙人走过来,扛起自行车扔得老远。三个兄弟恨不得上去把那几个人揍趴下,跪在地上叫爸爸,不过他们人多,三个兄弟推起自行车,在路边观望那边的形势。

邱云的另外两个兄弟开着货三轮到等工场,大声按喇叭,意思是要沈潇的人腾出空位,这边要停车。那边十多个人相继转身,对着两个兄弟朝下竖中指,带着讪笑仰头喝啤酒,啤酒洒向天空,那边的牛仔青年们差点跳起舞蹈。

邱云的十个兄弟想挤进人群和沈潇理论,被一伙人拦住,根本近不了身。路边围着一群主妇指指点点,牛仔青年们流里流气地讲着带生殖器的粗话。

邱云早上起来后眼皮就一直跳。刷牙的时候把一块石子吞到口腔里了,它差点掉进喉咙。邱云望向屋外,河面上跳起一条鱼,被一只白鹤箭一般飞过去叼住,白鹤飞到岸边一丛灌木上停住,耸耸脖子把鱼整个吞下。由这个情形,邱云竟然想起老婆昨晚在床上的表现,非常主动,婉转娇媚,风情万种,是一个成熟懂事的女人。老婆拿来他的风衣给他披上,他捏捏老婆的手,拉过她的手,把她揽进怀里,抱了抱她。

任雪平骑着摩托来叫邱云,把沈潇一伙人的动向告诉了邱云,邱云让他去通知其他兄弟在等工场汇合。

任雪平来到刘云峰家的时候,刘云峰刚放下碗筷,锅里煮着白菜,桌子上放着一碟酱牛肉。李丽慧正在洗澡房洗澡。任雪平如此这般地对刘云峰说了,刘云峰拿起大衣,到柜子旁拿起一个大扳手,随手关上门对洗澡房里的李丽慧说了声“我先走了”就和任雪平来对门找李俊。李俊也刚刚吃完饭,正在洗碗,屋子里收音机在放一首外国的古典曲子。李俊听说了,放下碗,偏了下水桶,倒些水在地上的脸盆里,随便洗了洗手,到屋子里用帕子擦了擦。从屋子里操起一截钢棍,跟着刘云峰和任雪平两个往等工场走。

邱云打电话给自己的几个哥哥,那边一听说,马上答应带十几个兄弟过来。邱云来到仙村菜市场,对菜市场守门的穿制服的老头交代了几句,那老头进菜市场,对着在整理菜筐的汉子说:“老三,打架了,跟着过来帮邱云!”菜市场其他几十个汉子见状,都放下手里的活计,回家拿家伙。刘云峰三个走路过去,每过一间房,就进去说,“快点,那边要和沈潇他们打架了,快点走去帮忙!”屋子里立刻走出一个汉子。李俊想起小卖部里认识的那个瘦得像根竹竿的家伙,他曾输给他将近两千多,也请他吃过好几顿大餐,那个人的豪爽和李俊的腼腆奇妙地投合,他说他大哥有家汽车修理公司,里面有二十多个年轻小伙子,于是买了三条烟,去找瘦子,瘦子答应联系,对他大哥说了,他大哥听说是有人砸邱云的场子,答应带上弟兄和家伙过来。

酷热的天气惹得静立的人也流汗不止,狗趴在地上伸出舌头喘气,等工场旁边站着些看热闹的,看见邱云带领着一百多个兄弟走过来的时候,吓得大气也不敢出,爬上车子不到十分钟走了大半,只有少数一些不怕流血的人站得离两伙人远远的,唯恐被误伤。

一个老头,是仙村村长的爸爸,一步一缩地走过来,叫住邱云,朗声说道:“这里是等工场,现在中午下班,过路的人多。这儿离菜市场不远,往来过路的妇女儿童多。学生放学也要经过这儿,被他们看见影响不好。不管你们两伙人有什么恩怨,不允许在这城中央我儿子管的地方打架。还请你们几位重新找个地方。”两边的人都听见了。沈潇的人分开一条道,沈潇大摇大摆走出来,站在队伍前面,望向这边。沈潇和邱云对望,都不开口。鸭舌帽对着这边众人比出了李小龙打拳时出拳的动作,疤子不停骂着“娘西皮——娘西皮——娘西皮”,沈潇背后的人闹哄哄的。邱云背后的人群情愤慨,只等邱云一句话,就可以冲过去要那群人安静些。

沈潇率先开口:“邱云,你这是干嘛?”

邱云不动声色地回答道:“沈潇,你那是干嘛?”

沈潇皮笑肉不笑地说:“哈哈哈哈,兄弟们今儿个高兴,在这里吃点肉喝点酒。”

“如果是这样的话,还请沈大哥换个地方,兄弟些个平时都是在这里等工,主顾都是找到这里来联系我们这群苦命人,被沈大哥占住了,兄弟们就没有生意了。”邱云客气地说。

沈潇耸耸肩,貌似惊奇地说:“啥?让给你们,我的兄弟去哪?”他向后看看,后面的人同声发出“耶”的表示鄙夷的声音,他继续说,“这会儿恐怕轮不到你邱云想当然办事了!”

邱云忍不住了,“姓沈的,你他妈撒泡尿照照,你来小夜镇才几天,老子捏死你当捏死一只蚂蚁!”

沈潇跳后一步,“好怕怕噢!”他拍拍手,笑道,“老子怕你啊!打啊!老子砍死你!”

两边的人蠢蠢欲动,慢慢靠近, 邱云说:“仙村村长他爸的面子不能不给,咱们去人民休闲广场较个真章,谁不去谁是孙子!”沈潇回敬道:“我X,马上走,弄不死你我不姓沈!兄弟们,走!”

两伙人接二连三地往人民休闲广场走,一群人像流动的河水。两三百个人先在前面走着,又有许多和双方相关的人物,接到消息后直奔人民休闲广场,路人惊讶地看见几乎所有小夜镇年轻力壮的汉子都往人民休闲广场汇聚,瞬间心跳加快,全身发热,摩拳擦掌跟着大队伍走,想去一睹究竟。

到了人民休闲广场,两边的人各分东西。邱云让李俊把放在脚下的大布袋提过来,那是一袋红领巾,邱云让分发给众人,系在左手胳膊上,待众人系好,邱云喊道:“各位也知道我邱云的为人!各位来的时候,哪一个不是我邱云用心照管的?今天有人要抢占我邱云的地位,请各位来出出力。有任何损失我邱云一力承担,大家放开手干,我邱云绝不会亏待你们!”

沈潇上来想说什么,李俊一钢棍扇在他右手手臂上,几个人围上来,推的推,捶的捶,踢的踢,把沈潇给干倒了,那边的人往这边拥过来,几个人跑过来用肩膀顶开围殴沈潇的人,把沈潇护住了,李俊等人操起钢棍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往那些人背上砸!

疤子抬着根木棍,对着一个左手上戴红领巾的人拦腰一棍子,那人狰狞着脸坐到地上,脸上神色痛苦,疤子一脚踹在他胸口。疤子后背被一个人飞起一脚,趴到地上摔了个狗啃泥。

一个戴红领巾在左手的人,拿着块鹅卵石,对方的手一伸过来,他对着人家的手就砸,不论是手掌、手臂还是胳膊,一石头下去,往往能听到骨头的脆响。

在小夜镇的江湖规矩中,有一条大家心知肚明:欠债还钱,杀人偿命。所以即使再怎么恶战,所有人都只打一些不伤及性命的地方,很少有人用刀子捅心脏,很少有人直接用砖头打人脑袋,如果弄死一个人,那就真的结下了解不开的梁子了。

任雪平身材茁壮,拳头硬,赤手空拳,把另一个人鼻血打出来了。一个瘦子一脚踢在另一个人肚子上,被踢那个当场抱住肚子蹲下去,神色间像是有难言之隐,显得痛苦不堪。

越来越多的人坐到地上,用手撑着肚子或是撑在地面,想勉力起身却坐不到。有些人仰躺在地上,抱着胳膊。

有人开始拿刀砍,一刀过去,另一个人用刀抵住,刀口处被砍出火花,刀口的精铁被砍掉的,拿刀的双方都觉得手臂被震麻。

李俊被一群人群殴,在地上痛苦地护住脑袋蜷着身子。刘云峰看见了,走过去一脚蹬倒一个,一扳手敲在另一个人背上,左右使劲挥,扳手打在另外两个人胸前。

李俊翻身把那个刚才揍他的人骑在身下,拳头雨点般砸在那人脸上,那人掏出一把刀子要捅李俊,李俊捡起落在一旁的钢棍,甩起钢棍,那人不敢近身。刘云峰在那人身后,那人没发现,刘云峰准备飞起一脚把那人踢到,那人突然发现了,转过身来,握着刀子要捅。刘云峰一扳手打在那人手上,那人的刀子落地了。另一个人用一根木棍在刘云峰身后偷袭,刘云峰转身不及,坐在地上了,偷袭的人一根棍子眼看要当头劈下,刘云峰捡起刀子,只在一刹那一刀捅在那人小腿上,拔出,那人痛得棍子都扔掉了,倒下去抱住腿。刚才那家伙又在刘云峰右手边,刘云峰听见棍子破空声,凭着感觉反手一刀插过去,心想可以插在那人手臂上让他放下棍子。

只听那人一声呻吟,刘云峰感觉到刀子碰到骨头了,转身一看,刀子插在那人心脏上。那人不解地望着刘云峰,眼光里充满疑惑,捂住刀子,蹲下去,慢慢地躺下去,对着天空呻吟,他看到人民休闲广场银白的灯,在广漠眩白的天空露出神秘的微笑。

刘云峰吓懵了,丢掉刀子,快速走到那汉子倒下的地方,只见那汉子眼光渐渐萎靡,脸上一半是仇恨,一半是困惑,那怒目盯着刘云峰,那汉子想挺起来,不过他失败了。刘云峰跑过去,把那人的头抱起来,使劲摇,喊着:“兄弟,你没事吧?!你没事吧?!兄弟你快说说话啊!!”那汉子胸口已被鲜血湿透了,鲜血也湿透了他的外套,血流了刘云峰一手。那汉子想说些什么,终究捂住胸口的刀子,颤动了一下,头一歪,一口血从他嘴角流出来,他不动了。

第十二章 回家

刘云峰因为蓄意杀人,差点被判死刑,被刘云峰杀死那个人,是小夜镇镇长的妹妹的上门女婿,镇长发狠与法院交涉,要求以命抵命。邱云和前任镇长熟悉,去拜见前任镇长,明说如果判刘云峰死刑,他邱云可以保证一周之内小夜镇所有外来工人离开小夜镇,到其他城市另谋职业。

刘云峰被铐走那天,天气晴朗,吹着点西北风。早晨十点多的时候,天阴下来,天空像是一幅水墨画,飞机从天空飞过,带出一片云尾。刘云峰被带走时没来得及吃午饭。李丽慧哭着求警察放他丈夫一马,警察理都没理她。李丽娟哭红了眼睛。

李俊、李丽慧、李丽娟都没有吃午饭,火锅煮在煤气灶上,煤气灶摆在刘云峰家的桌上,汤冒出来掉在煤气灶上滋滋响,煮的时间太久,汤煮干了,李丽慧一见汤煮干了,就加开水,过一会儿再加。最后他们还是拾起碗,一人戳了几筷子,就意兴阑珊地放下了碗。几个人坐在凳子上不说话。

沈潇腿被打断了一条,截肢去了,再也不敢来和邱云争地盘。疤子、鸭舌帽、英俊小伙一干人等都带上白酒,去拜见邱云,请求邱云安排个工作,邱云跟几个电子厂老板联系,把他们几个安排进了电子厂的流水岗。

李俊的妻子杜丽怀胎八个月,生下一个早产儿,是个女孩,起名叫做李小皎。因为那段时间邱云正与沈潇争斗,所以李俊没有及时回家看自己的女儿。

带着一年辛苦攒下的三千块钱,李俊回家过年。三轮车、长途汽车、火车、汽车、三轮车、摩托车、走路,整整五十多个小时,才回到家。点灯镇上那条街道还是没变,那么短,那么窄,路边有人挑着担子卖菜,有老头在卖篾器;卖的东西有刀具、厨具、打猎用具;有人在卖小鸡小鸭,那是幼崽,可以买回家明年养;卖白酒的把人高的白酒坛子放在门口,酒味飘在街上;批发部里有面条、芡粉、油盐酱醋。李俊把批发部门口的糖果和饼干称了十斤,带回家给他那不满一岁的女儿。

点灯镇有赶场。所谓“赶场”,指的是赶周期性的集市。点灯镇经济不发达,每天开市的话,农民们没闲心去逛集市。点灯镇缝公历双数当集。赶场的人们背着背篓,走十几里山路到点灯镇集市,买回自己需要的东西,再走十几里山路回家,有时候也卖点自己家多余的东西,比如某个老人家编了一床竹席,几个扫把,比如吃不完的粮食,已经老去的耕牛。

在点灯镇镇上买完家里可能需要的油盐酱醋茶,买了两斤猪肉,一斤猪蹄,还有给女儿的糖果、花衣裳、小皮鞋、拼音挂图,李俊加紧步子往家里走。

从镇上通向飞龙村乡下的路是一条不到两米宽的泥巴路,常年失修,一下雨就是烂糟糟的,路上到处是稀泥,下脚不注意就要滑倒,一滑倒就满裤子泥水。一年前李俊去小夜镇打工时,这条路是这样烂的泥巴路,一年后李俊从小夜镇回家来,这条路还是这样烂的泥巴路,没有人管这条路通向何方,飞龙村依旧是马孔多那般与世隔绝。

好在是晴天,那条土路上干净又安静,路上没有生杂草,可见平日里飞龙村的人们去点灯镇赶场的挺多的。

路两旁是层层叠叠的树林,远望望不到尽头,最远的地方,不过是一片丛林伸向天空的树尖,那应该是一片柏树林,苍黑的身姿在蓝天下成为一个剪影,把远处分为一半神秘的天空,一半神秘的森林。

路旁森林的地面积累着厚厚的落叶,踩在那上面应该比踩在棉被上还软和。阳光从天空倾泻下来,照射在树林间,显示出好看的颜色。一阵小风穿过树林,叶子从枝上一股劲挣脱开来,翩翩起舞。森林里有鸟儿在地面觅食,有人经过它也不怕,在地面树叶上啄虫子。森林深处有野鸟的唱和,还有不知名的小兽在林间弄出响动。

走了两个多小时,总算快到飞龙村了。在山上最先看到的是那户在山腰的人家。他们屋后是森林,屋前种着李树、桃树、杏树,一到春天姹紫嫣红开遍,就像是居住在桃花源里,比五柳先生更会享受生活。屋前还有几十亩耕地,没有人跟他们争抢,他们想种多少就种多少,稻田绿油油的时候,那地方恍若仙境。他们吃的水是在山后的一股山泉,李俊曾尝过,那味道甘甜极了,山泉常常溢出那青石板砌成的蓄水池,他们用水管把水引回家,这山泉再供十户他们那样的人家也绰绰有余,李俊喝过的最好的水之一的就是那山泉,除此之外只有竹林院和哑滩石河之间那片山山腰处的一汪泉水。

到了村子里,村口有一株大柏树,那树往上似乎有几千个枝杈,繁茂无比,在另一个县都能看到它,它高高地生在飞龙村的山脊上,飞龙村是取形而名,飞龙村名字的由来就是由这片山脊决定的,毫无疑问这株大柏树是飞龙村风水的龙眼。树上挂着红布,人们在这里祈福也在这里诅咒别人,希望没有人动这棵树的主意,李俊相信,谁砍了这棵树,家里会遭到三世恶报!

村子里洋溢着过年的气氛,大红鞭炮燃放后的纸屑堆在人们屋前,屋前树梢上绑着竹棍,专门挂鞭炮。屋头屋脚的野草被芟得干干净净,再用水冲洗一遍,经过阳光的晾晒,显示出迎接新年的决心。几户人家的烟囱上,炊烟袅袅,鸡鸣、牛哞、孩子的哭声,炖肉的香味,泥土的味道,清冽水田里散发出来的寒意,这一切都真真切切地告诉李俊:到家了。

妻子杜丽在家门口不远的堰塘边翘首以待,她已经在冷风中等了两个多小时,看到归来的丈夫,杜丽高兴得流出了眼泪。用冻得通红的手擦了擦眼睛,她大叫一声跑上去抱住李俊,嘴里不停地叫着“俊哥——俊哥——俊哥”,李俊大包小包提着,放下来,热切地抱住杜丽。

第十三章 流言

李俊一回到家,只看了一眼,就把那亲爱的女儿抱在怀里,一直抱到晚上睡觉,都舍不得放下来。

女儿李小皎小小年纪已经长得很漂亮,虽说所有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每个父母都认为自己的孩子是最漂亮的,但必须承认,有的孩子天生具有一种灵气,看着她的眼睛,你就知道这个人将来不会流于世俗,她必定被世俗所供奉或者排斥,她不可能泯然众人。不止她的眼睛,而且她的面相,她的眉头,她的指节,她的每一个表情,都给人一种深邃的感觉。有的小孩一看就知道是天资愚钝的,有的小孩一看就知道是冰雪聪明的。李小皎让人联想起高山上的雪莲,深山里的小兽,空谷里忧伤的百合,这小女儿,让人想要好好呵护她,不让她受到任何伤害,只希望她伴着阳光和花环,开开心心长大。

李小皎夜晚爱哭,白天就昏睡,仿佛她不愿意来到这世界,亦或是她心中有难以抑制的悲伤,如果小孩子懂得世事的话。每天夜晚,在不哭的时候,李小皎就睁大雪亮的眼睛,盯着看着她的人。她一哭起来,李俊和杜丽就从床上起来,抱着她在屋子里走来走去。这小孩不喜欢幽闭的空间,包括床;这小孩喜欢呼吸屋外的新鲜空气,不喜欢屋内;这小孩喜欢黑夜,不喜欢白天,白天又热又吵,陌生人见到她总要抱抱她,各种人身上各种味道熏得她难受,各种面目可憎的人抱着她大喊大叫,她仅仅喜欢在婴儿床上,侧着身子看屋外别人房顶上静立的一只飞鸟。

不知道从哪里传出几种消息,说李俊在小夜镇杀人了;说李俊在小夜镇混黑社会;说李俊在小夜镇赌场里豪赌。这些风言风语,搅得杜丽很是不安,问过一次以后,杜丽彻底地相信自己的丈夫绝对没有做过什么坏事。

杜丽养了一只母兔,生了七八只小兔子,虽然很下不去手,但是为了给李俊补身体,还是杀了一只来吃。年夜饭温情脉脉,像一个美梦,在里面的人,永远也不想醒来。李俊、杜丽、李小皎三个人,组成了一个温暖的家。虽然宝宝不吃米饭和菜,但是就算只有李俊和杜丽两个人吃吃喝喝,家里也显得特别热闹。暖黄的灯光印着炭炉的炉火,火锅里汤沸起来,肉汤的香味让人食欲大增。李俊和杜丽相敬如宾,频频和对方敬酒。不过只是喝了几杯而已,每一口都在舌尖细品,几块钱的红酒,此时喝来,宛如天上的佳酿。

正月初一,杜丽带着孩子和丈夫回娘家。飞龙村的风俗,是初一要去女方娘家看望岳父岳母。李俊家在点灯镇飞龙村,杜丽家在东山镇罗凤村,两个村子分别在两座山头上,中间隔着一条河,名叫沙洲河。那些村子处于山头,其实不应该叫山头,因为那里的山没有头,山头所在的位置,都是广阔平缓的坡地,坡地里到处是森林,人们居住在缓和的坡地间,像山间的兽。用仰躺的人来比喻那里的山最恰当不过,一座座山与山隔开,就像是一个个隔开的人躺在地面上,脸朝着天空,人们生活在仰躺的人的肋骨所在的位置,仰躺的人身上的其他部位是森林,挺立的鼻头可以勉为其难地称作那山的山头。人们生活在仰躺的人的肋骨上,仰躺的人与人也就是那里的山与山之间,都是清澈的河流。肋骨往地面走,同样是森林,森林在村子所在地是最寻常之物。

从仰躺的人的肋骨往下走,到地面,跨过一条河,爬上仰躺的人的肋骨,到肋骨顶上,就到了岳父岳母的家。

岳母在洗衣服,李俊又是拿筐又是提水。岳母给李俊做面条吃,李俊连忙用柴生火。村子里的人都用土灶做饭,柴放进火塘,不注意就熄了,弄了一手的锅烟墨。

李俊觉得愧疚。岳父岳母把自己年轻漂亮的女儿嫁给自己,彩礼前都只是象征性地收了几百块,陪嫁的嫁妆有立体衣柜、办公条桌、几大箱子的餐炊用具,还有两大箱稻谷,这在当时是非常不容易的。而李俊有的,只是满腔豪情,一所邀请朋友来自己动手主事修建的土房。

岳父岳母本来很喜欢李俊。可是他们的二女儿嫁给了三家山的一个小伙子,那小伙子家里有良田近百亩,其中果园几十亩,稻谷满仓,那小伙子礼钱给了三千,足足是李俊给的的十几倍,小伙子常常来岳父岳母家,又是送白糖又是送香烟白酒。岳父岳母倒不觉得什么,可是杜丽的哥哥的妻子们开始议论纷纷,成天挑李俊的毛病,说李俊空有一副好皮囊,好吃懒做,家里穷得响叮当,又没田土,见人又不知道打招呼,高高在上,这样的话也难免对岳父岳母产生一定的影响。

夜晚来临,岳父岳父住在一片小山下,屋后是小山,屋前是森林,森林一直长到遥远的河谷。屋前种着几棵梨树,还有棵柿子树,几丛竹子,黄粱木叶子像打了蜡,青杠树叶子有种使人安宁的香气,橡树掉下橡子,高大的柏树一到晚上就黑魆魆的,像是挺立沉默的巨人。常常有松鼠在屋侧的大树上凝望着岳父岳母家的院子,黄鼠狼常常来院子里偷鸡,很远的地方,深夜响起一阵狗叫,岳父岳母家的狗也跟着叫,传递着人无法读懂的信息。山野里常常发出奇怪的响动,并不可怕,反而使人有融入大自然的心醉和宁谧。这地方真像是异史氏《聊斋志异》中描述过的鬼狐出没的地方,充满了灵气,难怪杜丽是那么真挚、纯洁、人畜无伤。

大家在火塘边烤火。火塘是在地面挖出的一个方洞,洞里已积累了丰富的柴灰,在干燥的柴灰上生活很容易,大块大块的干木头放进去,燃起一堆火,一家人围在一起烤火,屋外是漫漫冬夜,最伟大的画家也难以传神地表现出那种时刻的安详和唯美,唐代杜耒有首《寒夜》,略得其致:寒夜客来茶当酒,竹炉汤沸火初红。寻常一样窗前月,才有梅花便不同。可是,炉火相较于地面火塘里生起的火,略显小气;梅花和月,跟无边无际的有所有树木的森林相比,略显小气,还是农家的火塘更令人着迷。

火苗鲜红,一闪一闪着。李俊讲着些小夜镇的风土人情,异趣风味,引得大家脸上现出愉悦。这时,一个刻薄的哥嫂问:“一年过去,挣了多少钱啊?”

“只剩了三千多,开销比较大。”李俊心里有点发虚。

“哈哈,我们家里那位,去秦皇岛,挣了六千多!你在小夜镇一天在干嘛啊?”

另一个嫂嫂帮腔道:“听说你在小夜镇进赌场?豪赌啊?混黑社会?给我们讲讲那些事嘛,让我们这些乡下人见识见识!”

李俊想要辩解,然而确实和瘦子去过赌场,见过赌场里那醉生梦死的生活,但是自己并没有豪赌过,不过是平日里和工友们小打小闹消磨时间罢了。混黑社会的事,并不存在,如果说邱云和大家算是黑社会,那真是一个可笑的大笑话。李俊说,“哈哈,没有……没有……嫂嫂别这么说。”

刻薄嫂嫂突然质问道,“还说没有?!听说你们在那边捅死了一个人?你也有份吧?”她看好戏地望着李俊,又咳嗽了一声,对着李俊的岳父说:“爹爹,你听说过没,他们在那边整死了一个人,真是胆子大得很啊!”

李俊说:“是不小心捅死了一个人,但不是我,是我的好朋友,那也是没办法,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那些人太欺负人了!我们邱老大爷实在是没办法了,只好跟沈潇那一伙人约架,可是一个没留神,就捅死了一个人!”

“呀呀呀!实在是乱来!”刻薄嫂嫂惊叫道。“爹爹,你看,你看!”另一个嫂嫂对李俊的岳父说。火塘边其他人都震惊了,只有两个嫂嫂叽叽喳喳的。

岳父用一根木棍在火塘里的白灰上划字,沉默不语。刻薄嫂嫂把双脚在地上一顿,奋力站起,转过身来对李俊生气地说:“你在外面交什么鸡朋狗友!小心些!莫要下次成了杀人犯,家里的名声被你败完了!我们家杜丽嫁给你已经是给你一份很大的人情了,你不要不知好歹!”

岳父一只手拿着烟斗,烟斗里的烟叶燃后产生一种缭绕的芳香,岳父另一只手把在火灰上划字的木棍在火塘边缘一磕,转头对刻薄嫂嫂说:“坐下!你干什么?!家里轮不到你指指点点。”刻薄嫂嫂不服气地坐下了。

岳父继续在火灰上划字,衔着烟斗抽了一口,缓缓地说:“李俊,我说三点,你要记住。

“一,在外面三朋四友要谨慎结交,狗肉朋友交不得,胡作非为的人交不得。听说你在外面混黑社会,你要注意。

“二,要会存钱,以后用钱的地方多得很,年轻人不要贪图享受。听说你在外面豪赌,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自己要注意。

“三,要多关心杜丽。女娃子嫁给你不容易,一个人在家照顾小皎,热茶热饭都不能吃别人一口。听说你在小夜镇家里常常有女客,这种事不用我说,你要注意检点。”

李俊听完后,不及深思,辩解道:“我交的朋友都是很讲义气的。我从没乱花钱。来家里的女的,是朋友的妻子和妹妹,跟我没有关系。岳父,您不要听信别人乱说,我李俊堂堂正正做人,规规矩矩做事,一定努力挣钱,争取早日让我自己那个家有所改善,让杜丽跟着我过上好日子。”

当夜无话,大家各自睡去了。在床上,李俊紧紧搂住杜丽,让杜丽贴近自己的胸膛,后来,他把头埋进她的长发里,才安心地睡去。

大年初八,李俊辞别亲爱的妻子,不远千里,又往小夜镇去了,为了家,必须离开家。

第十四章 重感冒

在火车站等火车,要等一个下午。下起雨来了,雨密密麻麻,静悄悄越下越大,地面湿了。候车厅挤满了人,没有位置了。李俊在候车厅外一个警亭下避雨,雨绵绵密密降落,在半空散开成水花,四周到处是水汽。李俊从行李里拿出雨伞,雨敲击在雨伞上,如缓缓唱起的歌谣,如迷雾森林里邪恶的巫婆在滚烫的汤锅前跳舞时的神秘咒语。雨变得掷地有声,豆大的雨点打在警亭上噼噼啪啪,顺着警亭边缘的一角落下。

有人在雨里奔跑,有人坐在小卖部门前的台阶上,有人去饭店吃饭避雨,公交车停下时,轮子在地上摩擦,像是打着响鼻。雨结成帷幕,透过玻璃已看不到车窗里的人。雨刷摆个不停。雨中的人踮起脚走路。车子不可一世地开过,溅起一滩泥水。

地面开始积水,李俊感到水的冰冷透过鞋底传上来。李俊挪了挪位置,一提起鞋,鞋尖就把泥水甩到鞋面上,鞋面湿掉,把袜子润湿了。鞋帮踩在广场的积水里,积水从鞋帮往鞋子里灌,李俊的两只脚彻底被雨水给掌控了,只觉得一股温热绕着双脚,粘嗒嗒的,很不舒服。雨没有停的迹象,李俊想换个地方躲雨,走到一家便利店狭窄的屋檐下,裤管从下往上湿了。

冷风直吹,把雨吹向屋檐下,躲在屋檐下的人也免不了淋了一些雨。雨中依旧有皮鞋蹬地的声音,雨丝毫无法阻挡人们的形色匆匆,广播的声音却听不见了。

屋檐下的台阶都有一半被飘来的雨弄湿了,李俊坐在行李上,抱着手望着雨等雨停。

雨声止住,天色亮了些,雨慢悠悠停了,雨水从高处一滴滴坠落,在地面积水上砸起一个泡泡。

警亭旁有警察施粥,许多人在那领。李俊也去领,需要车票,领完后在车票上戳一个“已领”。一人一份,咸稀粥里煮着土豆块,撒着几粒牛肉。

傍晚,看看时间差不多了,李俊进站,挤上火车,放好行李,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只觉得头有点晕。摸摸头,有点发烫,有轻微作呕的感觉。上车后他就昏睡,一直睡了三天。第四天下车他就对着地面呕吐,只吐出了几丝酸水。

去一家店里勉强吃了几口米饭,强忍着吃了几箸肉丝,就放下筷子了。整个人昏昏沉沉的,周围的东西在打转,整个世界一片喧闹,李俊很想让他们安静下来。搭上去小夜镇的火车,又是昏睡。

到了小夜镇自己的小屋,进门李俊就爬到床上昏睡,门也没关。

李丽慧下班回来,见到院子大门大开,李俊家门也开着,以为招贼了。进李俊家一看,发现他在床上睡着,叫他,他不应。她又加大音量叫了几声,李俊迷迷糊糊应了一声。李丽慧猜测李俊可能是生病了,上了楼,去他床边,用手背试了试他的额头,烫得吓人。

李丽慧立刻下床,到家门口不远一个江西医生那里请他过来。医生带着药箱,用小电筒照李俊的眼睛和舌头,量了量体温,道:“重感冒,得输液。”给他灌了一把药丸,挂上了两瓶药。

“没什么大问题,普通的感冒,这几天吃清淡点,忌辛辣,注意发个汗,过两天没好的话再来找我。”医生离开时说,“红色的药一天三次,一次两颗;白色的一天两次,一次一颗。”说完就走了。

这两天李丽慧都特别提早下班,回来后给李俊做饭吃。不过李俊老是拉肚子,一天跑五六回。人日渐清癯了。

李俊睡着了,李丽在旁边一张椅子上坐着,透过窗户看外面。她顺手打开了李俊床边的收音机,悠扬的乐曲传来,电台只是连着播一曲一曲的纯粹的曲子,并没有人抱曲名,只觉得曲子在屋子里流淌,一会儿带人到山林里呼吸新鲜空气,一会儿又带人到豪华的宫殿里参观精美的壁画和吊灯,过一会儿又去到了阳光轻柔地照在书架上猩红书脊上的老旧的图书馆,在暗影里放着张椅子,坐在椅子上,摊开一本书,阳光在地上投射出人的影子,弯弯曲曲的、没有棱角的一块阴影,在椅子上的人会禁不住夏日下午的散漫时光,躺在椅子上做一场安谧的梦。

窗户外有一块地,地里插着让蔬菜爬藤的架子。一株小家伙爬到着的架子上,开着紫色的小花。一只小鸟儿扇着翅膀,在架子间啄东西。

李俊发出一声梦呓。李丽慧转头看看他。这个人长得挺好看。屋子里一尘不染。架子上的衣服挂得有条有理。额头好看,嘴唇厚,右边脸颊上那颗小痣,透露出一种诱人的性感。

这天晚上,李丽慧在家里翻来覆去睡不着。她起床冲了一次澡,回去平躺在床上,只穿着黑色的内衣,还是睡不着,有种燥热卷在身上。她又起床提了一桶冷水冲澡。在院子里,坐在小凳子上,看着天空,小夜镇的天空被灯火照亮了一层,已经无法看到最深远处的星星。她回到屋子里,脱掉内衣,呈大字摆在床上,躺了一会儿。感觉到凉意,她把被角拉过来盖在肚脐上。

墙上的指针电子表一步一步走着,像一个老头的拐杖不紧不慢地拄着地面。那声音响得越发彻底,整个屋子里都是它空旷的声音。李丽慧想爬起来把它摘下来取出电池。已经十二点十五分了。

通常这个时候,都是她和老公刘云峰亲热的时候。刘云峰压在她身上,粗大的手在她身上移动,李丽慧觉得春天在自己身上盛开。

她拉过被子,整个人钻进被子里,闭起眼睛,脑海里出现刘云峰宽阔的胸膛和结实的脖子。

她觉得肚皮被被子挠得痒痒,伸手去舒了舒被子,摸了一下肚脐眼,手顺着往下,覆盖在纤弱的毛发上。有一股洪水要冲开闸门,闸门紧闭,洪水在门口徘徊,后退一阵,又猛然冲刷过来,差点冲破堤坝。有一只花猫,早已经饥渴难耐,看到一条小蛇,她恨不得扑上去一口咬住它,用爪子把它身上抓得血肉模糊,再把它吞进肚子里,可是花猫被一条绳子拴住了,她跳起来,猛力往远方逃走,却被绳子紧紧勒住。

她的手抚过丘陵,缓缓走过自远古遗忘下来的无人问津的原野,发现了一眼水流,那水流就快要涨成一条小河。脑子里风云突变,就快要出现闪电,那水流在剧烈的气息中变成了涛涛大河,轰轰烈烈地倾泻而出,荡涤所有阻挡,要一直往前流,直到大地深处的躁动安静下来。

第三天,李俊依然觉得头晕乏力,拉肚子更加严重,对其他东西没有胃口,只是能喝一小碗温度恰好的稀饭,加几粒几乎没油的酸豇豆。李丽慧去江西医生那里请他过来,询问了这两天的情况,得知李俊上吐下泻的情况,再次严格地用筷子撑起李俊的嘴巴,检查了他的喉咙,再仔细瞄了一会儿他的指甲,抚摸他的额头和肚皮,得出结论,“他得了痢疾!”医生又开始给李俊换药,这次兑了四五瓶药水到吊瓶里,依然把上次同样的药留了三天的分量。

已经三天了,李俊因为发汗的原因,盖着两床厚棉被,整天在被窝里体会艳阳般的暖热,大汗淋漓,头晕脑胀,全身不停流汗,被子里痒酥酥的。为着照顾李俊,李丽慧请假了。白天,李俊热一阵后就掀掉被子,听到李丽慧过来,赶忙拉紧被子。有时候他肚子阵阵绞痛,脸痛到煞白,忍着不吭声,李丽慧看到他的难受,就会去床前为他掖被子。因为是楼板上的地铺,李丽慧需要蹲下身弯腰在穿前,有时候一连为李俊捂一个小时。李俊嗅到香水味,脑袋像是一袋小麦粉被炸开,觉得很烦,就会让李丽慧“你别在这儿!你身上的香水味让我有点敏感。”李丽慧的脸红起来,用手压压包住李俊身子的被子,坐到凳子上去。

邱云与沈潇打架过后,英俊小生气焰弱了些,但还是常常来找李丽娟,有时捧着一束人民休闲广场旁采来的野花,有时带着一盒口香糖,李丽娟觉得很累,一见到他的影子李丽娟就起鸡皮疙瘩。

这天,李丽娟躲过英俊小生的纠缠,想着来姐姐家看看,听说李俊到了,上班实在太忙没空过来看看,不知李俊为什么也没见响动,他应该去找她打个招呼吧。

李丽娟进屋看见姐姐家门掩上了,李俊家门开着。她走进屋,见到李俊屋子里那个通向二楼床上的楼梯下,有两双鞋子,明显一双是女人的一双是李俊的。听听屋子里只有安静的呼吸声,她踮起脚踩上楼梯,到楼上她看见李俊睡在被子里,姐姐用一床凉席放在李俊的床旁边的地上,姐姐上半身扑在李俊的被子外面,李俊的一只手伸在被子外,放在姐姐的头发上。

李丽娟走过去,把那张椅子提起来又放下,用脚踢了一下,弄出了响声。她咳嗽了一声。大声叫道:“姐姐,姐姐,醒醒,你们在干嘛啊?!”李丽慧醒了,睁开眼睛,有点犯迷糊,看看身下被子里的李俊,连忙起身来,笑着说,“啊,丽娟啊,李俊这几天病了,我来给他送药,在这听收音机不小心听睡着了。你吃饭了吗?”

李丽娟没有说话,转身走下楼梯,离开了。

第十五章 欢聚

自此刘云峰进了监狱以后,李丽慧常常在家里煮好一桌菜,邀请李俊、任雪平和李丽娟来吃。

这天晚上,李丽娟又邀请他们三个来吃饭。蒸了一条大鱼。在火炉里烤了一只叫花鸡。煮了牡蛎汤。炒了猪肉片。煮着火锅,旁边摆着生菜、胡萝卜丝、白云豆、折耳根,买了两件啤酒,一瓶红酒。

任雪平吃惊地问为什么如此丰盛,李丽慧笑笑说:“我的生日。”

四个人默默吃完,任雪平提议去河边走走。李丽慧说她不去了,她提起便当盒,里面装有一开始就盛好了的饭菜,去看望刘云峰。

三个人沿着河边前行,一路上提不起兴致说什么。盛夏傍晚天气很好,玫瑰色的云霞印着半边天,河边的垂柳枝条嫩绿,随风微微摇动。河里有小男孩小女孩在洗澡,都穿着短裤,小女孩穿着衣服直接下水。另外一边有几个人坐在钓鱼椅上钓鱼,带着芦苇编的白帽子,摆着的盆里都有二十三条小鱼。

三个人提议去桌球厅打桌球。每每李丽娟弯身击球,头发垂在半边肩膀,衣服勾勒出完美的胸型,都让任雪平看得怦然心动。任雪平一整晚光顾着偷看李丽娟了,输了很有几次,请他们喝饮料。

台球厅旁,三个男孩带着两个女孩打台球。男孩都染发,一个黄的,一个血红,一个草绿。两个女孩穿着超短裤和低胸装。他们五个很开心。夜里八九点的时候,台球厅只剩下这两桌人了,他们中的两对旁若无人地靠在台球桌上开始接吻。李丽娟、李俊、任雪平不好意思打扰别人,放下球杆出门付钱离开了。

三个人随意在人民休闲广场逛逛,那地标性的高耸的灯照得广场上亮如白昼。李丽娟看上了套布娃娃的摊子里的一个布偶,很开心地想把它套走。李俊掏钱买环,任雪平拿着,李丽娟孩子气地在那套布娃娃,最后终于套到了,她开心得跑过去抱住李俊,差点飞起来,任雪平看得很尴尬。他们逛到很晚,谈及李丽娟和任雪平的对象问题,他们都说自己有喜欢的人了,却不肯说到底喜欢谁,李俊觉得他们倒是应该考虑人生大事了。

第二天,任雪平来李俊家。李俊正躺床上听歌,收音机里放着轻柔的曲子,读着一本从地摊上拣回来的《挪威的森林》,故事里叫直子的女孩不知道自己爱谁,叫绿子的女孩知道自己爱谁,却不能得到他,渡边活得混沌又孤独,他想向别人敞开心扉,却往往在别人说话的时候选择沉默,书里有一种压抑,与李俊在生活中感受到的那种和周围事物无法圆融地结合在一起的感觉不谋而合,总有一种更强大的力,让人不可以过自己想过的生活。任雪平对着李俊抒发了其对李丽娟的突如其来、不可遏制、波涛汹涌的爱恋,让李俊帮着出出主意,看看怎么追李丽娟。

李俊想到曾看过的某个小册子上写过一个恋爱秘籍,就原封不动地复述出来,教给任雪平:追女孩讲究四点——胆大、心细、手勤、脚稳。没有胆量的男人是叫女孩看不起的。心细就是要站在女孩的立场上体贴女孩,雪中送炭,增添她对你的需求感。手勤即是要努力赚钱,没钱的话,女孩难道会跳进穷苦的火坑吗,除非她想要自己虐待自己。脚稳指的是男人要顶天立地,行正派之事,平生不做亏心事,夜半不怕鬼敲门。

任雪平似懂非懂,说道:“说得很对!可是李丽娟说她有喜欢的人了,我约她出来逛公园,她不肯来啊!”

李俊点点头,若有所思地说:“这个问题可以这样解决,这个嘛,约一次不出来,可以多约几次,追女孩最高的境界是真心实意你懂不懂?”

任雪平恍然大悟。当时就要骑车去找李丽娟。李俊拉住他,“你就这样空手去?”

任雪平问:“我去买束玫瑰花?!”眼里闪动着惊喜快乐的神色。

李俊摇摇头,“女孩子还没答应做你女朋友,送玫瑰她多半不会收,我看你可以买一束其他的花,但是不能买玫瑰和菊花。因为菊花一般是送给病人的。”

任雪平点头同意,去买了束月季,抱着在李丽娟楼上敲门,李丽娟让他进去。李丽娟找来一个花瓶,任雪平把花插进去,灌了些清水进花瓶。李丽娟叫任雪平吃苹果,任雪平就拿起一个苹果开始吃,吃苹果时又不好意思边吃边说话,就咬一口苹果,对着李丽娟微笑一下。李丽娟面带羞涩,端着茶杯,小口吹杯口冒出来的热气,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

吃完苹果,任雪平邀请李丽娟去一家海鲜店吃那儿的大闸蟹,听说那儿的大闸蟹是从外国空运过来的,还是新鲜的,当场烹制,值得一试。李丽娟说自己对海产过敏。

任雪平邀请李丽娟一起去公园里散步,李丽娟说今天身体不舒服。任雪平要去买药,李丽娟说是老毛病,自己吃点止疼药就可以了。

任雪平二话不说,进厨房开始做饭,下楼买了一斤猪耳朵,回来炒炒,煮了个青菜汤,再煎了几个鸡蛋,摆上桌,表示留下来一起吃。李丽娟尝了一口猪耳朵,发现它油而不腻、微辣,入口有恰到好处的浓香;青菜汤不咸不淡,竟然比李丽娟自己做得还高明,菜叶不过生、不过熟,在汤里舒卷有致,高低沉浮,汤色优美;划一筷子煎蛋,蛋黄漫出来到洁白的碟子上,碟子里柔嫩的蛋白、明黄微卷的煎蛋边缘,看起来像是孤独的海心岛,吃起来味道也醇厚天然。不带锅的烟气,不带动物的腥气,那是几个完美的煎蛋,吃在心里有踏实感。李丽娟对任雪平好感倍增,开始偶尔有笑声出现在小屋里,任雪平只觉得自己说的有些话很傻,李丽娟还是会发出轻快的笑声,任雪平觉得整个人像是在春天的暖阳下晒太阳。

那以后,任雪平常常跑到李丽娟家给她做饭吃。李丽娟却并不能常常开心,她心里住着个不可能的人,她不知道如何忘记。她会慢慢接受任雪平的邀请,任雪平沉醉其间,能博得李丽娟一笑,他觉得做什么都值得。

李丽娟生日那天,下班后回到家,换上最爱的那双棉布鞋,把包包摆在门口的小桌上,打开灯,看到桌上的东西,突然想起今天是自己的生日,一下子感动得要哭了。桌子正中摆着一个很大的蛋糕盒,李俊、李丽慧从厨房里出来,兴高采烈地对着她唱起了生日歌。李丽娟跑过去抱住姐姐,说着“我太感动了——我太感动了——我太感动了——”,又过去抱了一下李俊,她有点奇怪任雪平怎么不在。有人敲门,“咚、咚、咚”,李俊和李丽慧让她去开门,她打开门,面前是一束鲜红的玫瑰,任雪平抱着玫瑰对她说:“最最美丽的李丽娟,生日快乐,愿你一辈子幸福快乐!”李丽娟很感动,把玫瑰抱过来,一手抱着玫瑰,一边走过去用另一只手拥了拥任雪平,在他耳边用充满感激的心情对他说谢谢。玫瑰的金黄色包装纸上粘贴着一张贺卡,李丽娟打开,上面写着两句诗:

你是清晨的花

愿你的人生永远美若古老的童话

李丽娟觉得这两句诗很有味道,自己挺喜欢那两个比喻,谁能永远如安徒生童话般优雅美丽呢?就算是童话,也并不一定全是美好吧?一念闪过,李丽娟觉得自己过于悲观,小心地把贺卡收进了床头柜子里的一个上了锁的盒子里,锁好。

那晚,在李俊和李丽慧的怂恿下,李丽娟不是很情愿地让任雪平吻了下脸颊。

第十六章 故事

李丽娟和任雪平将在一周后结婚。婚礼将在邱云峰、李俊他们租的四合院举行,朋友们都在为他们的婚礼准备,扎花环,系彩带,吹气球,买糖果,把糖果打包,放到打包碗碟的大袋子里。邱云、瘦子、英俊小生,都是座上宾,他们在天井里打麻将。日光正好,天气温煦,风柔柔吹拂。一些女客叽叽喳喳议论着任雪平的伟岸和李丽娟的高雅美丽。小孩子们吃着糖果,把糖纸往天上吹,拍着气球,骑着竹马追逐。

李丽娟请求李俊陪她去人民休闲广场前边的田埂上走走,这个季节禾苗刚刚拔节,长得轻快,绿得醉人的眼。

人民休闲广场堤坝那边的草场,有几条闲牛,甩着尾巴吃草。河水像一条锦缎,轻轻地流过仙村和龙村。河面上波光粼粼,有人坐在船头,任由船桨自由划动,船荡悠悠,在原地打转。李丽娟穿着碎花短裙,短袖上衣,肌肤丰盈,看着像是十九岁的小女孩。

李丽娟在前面走着,李俊走在后面,拔起田埂上一根杂草,咬在嘴里,一会儿望望天,一会儿嗅嗅风里的味道。

李丽娟开口了:“我给你讲些我的事吧。”

李俊平静地答道:“好。”

李丽娟说:“我要给你讲一段很长的事。你要有耐心听噢?”她生怕他不耐烦。

李俊笑笑,沉着气说:“当然会认真听的。”

李丽娟说:“我觉得我这一生,从来没有得到过想要的东西。”李俊觉得这有点言过其实,首先她这么年轻,看起来比十九岁的姑娘还年轻,谈何“一生”?一生还长,还有许多幸福等着她去开拓。

李丽娟接着讲,“在我五岁的时候,我特别想要一件雨衣和一双雨靴。有一天,放学回家,下着暴雨,没有人来接我。电闪雷鸣,吓得邻居家的小孩穿着雨衣和雨靴都不敢走。后来雨停了,教室门口的大树树干都被淋湿了,我看到一片手掌大的树叶边缘,一滴钻石般的水滴坠落下去,叶子失掉了那滴水的重量,仿佛轻松了很多,向上弹起了一下。长大后我再回到学校校门口去看,那棵树已经不在了。我和同学一起回家,她穿着黄雨衣,踏着红雨靴,一脚一脚踩在地面特别有底气,她不怕摔倒,因为雨靴底上的鞋钉把滑,会把地面抓得很牢。她不怕泥巴,溅起来的泥浆落在她的靴子上,她碰到水坑,就进去洗洗,就洗得亮丽洁白。我走路战战兢兢,生怕滑倒,弄湿了裤子,可是鞋子上还是溅了许多泥巴。鞋子也渐渐湿了,脚心一点都不舒服。我把书包背在胸前,如果滑倒,屁股着地,我得护住我的小书包。

“我们家住在巷子里,三楼。那么多房子中,只有三楼那一小间是我们家的。在我小时候看来,那些房子和石头匣子差不多,高耸着立在两旁,一到夜晚就吸收宇宙的灵气。房子是庞然大物。那天我和邻居家的同学,在巷口玩雨水。现在我常常回忆起那个画面:两个丫头,一个穿着黄雨衣,红靴子,满脸神气;一个穿着皱巴巴的草绿色的涤纶休闲服,黄色小船鞋上沾满泥巴,她们在巷口的泥水坑旁开心地玩水。穿红靴的女孩一脚踢起水花,从水氹里昂首抬头走过去,像是扛着枪行进的仪仗队。穿黄色小船鞋的女孩,在水氹旁,用泥巴堆了一道堤坝,要拦住河水,她对另一个女孩说,‘你慢点,水渐到我身上啦。’另一个女孩停下来哈哈大笑。

“这个时候灰鸭子妈妈带来了一群小黄鸭,她们两个以拦住它们前进为乐。灰鸭子妈妈昂着肚皮,像把手背在背后,抬头看着小女孩,耸耸脖子,要换一条路前进。红靴子小女孩又跳到它前进的路上。灰鸭子妈妈转转头,思考着为什么这两个小女孩要挡路。灰鸭子妈妈嘎嘎叫,叫它的小宝宝跟着它绕路,往回走了一截,绕过两个小女孩,小黄鸭们跟着妈妈走了。

“这时候妈妈出来见到我在玩水,身上许多泥点,手弄脏了。就走过来揪着我的耳朵把我带回家,拿一根荆条打我屁股。我嚎啕大哭,把妈妈吓到了,她停下来,抱着我安慰我,叫我以后下雨天不要在外面玩泥巴。

“吃饭的时候,我在这个盘子里戳戳,那个盘子里戳戳,唉声叹气的。爸爸妈妈和奶奶问我怎么了,有什么事就说出来。我说我想要雨衣和雨靴,妈妈厉声责骂道:‘你不是有一把雨伞吗?’她剜了我一眼,‘要要要,整天就知道要,去年要雨伞,半个月前要新衣服,明天要新文具,一会儿又要小花伞,我也没见你爱护你的雨伞啊!又要!不许要!’妈妈很生气。我放下碗,走到门外,坐在楼道里的楼梯上。妈妈在屋子里和姐姐他们数落我,没有人管我。我们班就我一个人没有雨衣和雨靴。打着雨伞的时候,风一吹差点把雨伞吹翻,雨落在身上,裤脚都湿了。

“从小我都是穿姐姐的旧衣服。一件衣服,新鲜劲过来,穿旧了,不流行了,蓝色的牛仔衣发白了,五分裤破了一个洞,洞口被姐姐缝上一朵花,旧棉衣不暖和了,给我,通通都给我,好像我是旧衣回收站。我不要还不行,因为家里不愿意花费太多去给我添置新衣。我从不跟姐姐谦让。吃水果的时候,我都要抢最大的。我穿了那么多旧衣服,凭什么要把什么好东西都让给她呢。有时候就算我不想要的,如果要选,我还是要最大最好的。

“等我长大了再回去看,那些小衣服都挺可爱的,也没有那么破旧不堪,反而都挺好看的。可是当年,我觉得我是家里被遗忘的人,最没有发言权的人,就算我明白他们心里在想什么,他们也都是‘你一个小屁孩懂什么,一边去’的模样。想想真是有趣,当年的日子我都忘得差不多了,唯独和家里人闹别扭的不开心的时刻,记忆越发深刻。越回想就越觉得,当年那个小女孩怎么那么倔呢?

“因为头一天淋雨了,第二天早上我觉得浑身不舒服,叫妈妈去给我请假,我不想去上学,去了也没有心情听讲,萎靡不振还会被男同学取笑。妈妈摸摸我的额头和肚皮,并没有见什么异常,早上拿出一把花花绿绿的糖果的时候,我先挑了许多自己爱吃的。我当时嘴巴里还含着一颗薄荷糖,腮帮鼓鼓的,歪着头让妈妈摸我的肚皮。妈妈认为我根本没有生病,而是在使性子,问我是不是在使性子,我说人家根本没有,是真的生病了,脑子里觉得难受,不想去学校。妈妈不听,拉着我往楼下走,要强迫我去学校,我心一横,偏不,妈妈拿起门口柜子上的一个打扫柜子的小扫把,就往我屁股上揍。我又是哇哇大哭,还是争不过妈妈,被她送到了学校。那天中午回家的时候,在路上发吐了,吐在一个秧田里,水里的小虫子被我呕出来的秽物吓得伸腿游走。

“我做梦都想要一件雨衣和一双雨靴。我去好几家商店看过了,最便宜的雨衣和雨靴加起来只要几块钱,我数着日头计算要几个月我才能从零花钱里存够那么多钱。朋友小玲看我喜欢雨衣和雨靴,大方地把她的让给我穿,我头一倔,说:‘我才不喜欢穿那笨重的雨衣和雨靴呢。我妈妈给我买,我没要,我喜欢在雨天撑雨伞,接近大自然,多浪漫啊!’

“我三岁的时候,我妈生病,家里太穷,养不起那么多孩子,他们就把我送到二爸家去了。在二爸家我从来不哭。才三岁啊!二妈做饭,我就在灶前把松毛和劈柴拿起来,放到灶孔里去,塞了一灶孔,火都弄熄了。二爸家有只小猫,每天我坐在我的小凳子上吃饭,把碗放在跟前的另一个小凳子上,那只小猫就来抢我碗里的肉,我给它扔一个在地上,它吃完又望着我。听见窗外有人路过,我转过头去看看,回身过来,猫趴在小凳子边缘,头伸在我碗里抢我的饭吃了。我一把推开它,它大喵一声,差点咬我。二爸二妈哈哈大笑。

“每天,有别的人到二爸二妈家来,总会捏捏我的脸蛋,让我给他们跳个舞。我吓住不敢动,也不想跳,二妈就会说这孩子还认人呢,小丽娟快跳一个啊乖,我就学着别人演戏时我看到的,一二三四一二三四扭扭屁股伸伸手和腿,那些人又是哈哈大笑,笑得很开心,但我一点都不开心。

“在我念小学的时候,有个男孩子给我写情书,那是我第一次收到一封系着丝带的信。心里砰砰砰跳。放学路上,我到一片松树林里读了那封信。那个男孩说看见我穿着白衣服打乒乓球的时候被我的活泼聪明给迷住了,每天做梦都梦见我,说他爱我想一世跟我好,问我可不可以在男生中只跟他好,如果可以的话就给他回一封信。那个男孩是小组长,衣服干净,不对女生恶作剧,考试一般是前五名,挺好玩的,我也喜欢跟他玩,但是我不能回信,我怕出现什么预料不到的恶果,被妈妈和姐姐发现了我就死定了,家里是不允许早恋的。

“第二天我到学校,那个男孩老爱盯着我看,脸上是失落的表情,看起来他很生气我没有回信,我躲着他。下课后他在教室外走道旁等我,看我走过,就跟在我背后,在操场上他追上前来要跟我说什么,我停下来转过身,看着他说:‘你别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信里写的事情我不同意。’他酸酸地走开,我担心他哭出来,不过他没有。从那以后在班上他很少说话。有时我故意走过去跟他说话,他也只是‘噢’、‘嗯’、‘是吗’、‘噢’这样最简短的回答。

“一天放学的时候,一个胖胖的女同学带着三个女孩,让我别走。大家私底下把这个胖女同学称作虎妞,她跟男生打架,把那男生鼻血打出来了。虎妞说:‘李丽娟,你是不是在跟刘俊润谈恋爱?你胆子不小啊!竟然敢跟我争!信不信我打你!’我哑口无言,觉得她们真是无理取闹。三个女孩过来推我,我也推她们,一个男同学回来拿东西,看到了赶紧拉架,我和她们四个才没有打起来。我觉得郁闷,为什么我想要的东西,总有人跟我抢。

“第二个学期,刘俊润没来上学。他得了白血病。化疗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现在家里已经借债几万块,那个家已经被一场大病毁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现在我都不太记得他的样子了。

“从那以后我心里产生了一种饥渴感,总在家里狂吃狂喝,还是觉得不满足。我怕我拥有的东西总有一天会被夺走,我只有把我拥有的东西死死圈在我身边。吃的喝的要全吃下去,即使肚子里已经塞不下了,我还是觉得心里空洞,需要填满。我觉得我从来没得到过我想要的东西,我爱的人事物都会离我远去,我很想抓住什么,但是什么都无法抓住。”

听完李丽娟的长篇大论,李俊陷入了深深的沉默,他不知道眼前这个青春靓丽的女孩,竟然一直以来过得并不开心。在她身上的青春之光,竟然有可能是她晶莹的泪珠反射出来的。难怪一直在她身上感受到一种温润如水的温柔,原来她是这样一个悲观哀伤的人。

李丽娟看李俊在彳亍前行,心里好像对她说的话有所感应,就停了步子,提提肩膀,深呼吸一口,问他:“你知道一个女孩把心底最深处的心事告诉一个男人,意味着什么吗?”

李俊的脑袋还在刚才李丽娟讲的往事里回味,并没有意识到她问的是什么,随口答道:“噢。”

李丽娟嘴角一笑,继续问: “欸,我跟你说啊,我现在又遇到了一件我深爱的事物,我很想得到他,可是现实情况根本不可能让我如愿哦。”

李俊明白了一些,懂装不懂地说:“这样啊,真可怜。世界上可爱的人事物有很多,我们不必沉溺在自己的小天地里,我们可以去结交新的朋友,慢慢地就会过得更快乐。”

李丽娟脸上现出一丝不快,深呼吸后沉了一口气,回身停下,李俊走着没停,撞到她身上,她抱住他。

第十七章 初见

还没有结婚前,李丽娟和任雪平都没有同居。

这天,听过李丽娟讲的往事,李俊想起了自己的一段往事。

傍晚,李俊和李丽娟去酒吧喝酒,两瓶白的,一件啤的,多半都是李俊灌下去了。李俊大醉。

晚上,扶着李俊回家,李丽娟关了灯,脱掉自己的衣服,钻进了李俊的被窝。酒后李俊感受到身边的暖香,抱住了她。李俊并未意识到自己抱的不是自己的妻子。

第二天早上,李俊清醒过来,发现床单上开了一朵红梅。想起昨夜的人,愕然失色。

李丽娟回到家的时候,任雪平正在门口等她,见到了她脖子上的吻痕。他追问那是怎么回事,李丽娟只说是蚊子咬的。追问她为何一夜未归,她说她和工友去喝了一夜酒。问为什么要去喝酒,她说你好烦,有完没完。

新婚之夜,任雪平很激动,脱掉李丽娟全身的衣服,那雪白的胴体展现在眼前,那么圣洁,自己并没有强烈的欲望,只是想抱着这个身子。关灯,他抱着她,小腹渐渐生出一种暖烘烘的感觉,他抚摸着李丽娟,李丽娟躺着,一动不动。

他压在她身上,她说你把我弄疼了。他加快速度,她咬着牙不吭声。完事后她哭了,他像做错了事,拍着她的背安慰她。第二天早上他睡到了十一点,她已经起来了,在梳妆台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从此每天夜晚任雪平总是欲求不满,亲热地叫着老婆,一双大手温柔地抚摸她的身躯。她往往干涩,他一进入她就疼得哭叫,这时候他只好忍住,从她身上下来。

她任他摆布,在他吻她的时候,她甚至牙齿紧闭,眼睛默默地看着任雪平身后的虚空。

平时和大家一起,他们两个恩爱有加,好一对神仙眷侣。

他渐渐开始靠自己解决。他痛苦不堪。

这天晚上,她第一次主动地把手放在他的胸上,用指尖划动他的胸膛。他立刻振奋起来,欺身而上,分开她,进入她。她皱着眉,某处汪洋恣肆,他奋力前进,快速冲上云霄。她在他的背上抓出了血痕。

一年后,李丽娟生了一个男孩,起名叫李泽。因为李丽娟家没有男孩,而任雪平有两个兄弟,岳父岳母希望给李家这一脉姓氏留个香火,任雪平同意了。

李俊在一次卸车的时候,车上一包铁块掉下来,正砸在他头上,他当场脑出血而逝世。杜丽带着李小皎来到小夜镇替李俊收尸,老板赔给杜丽十万,杜丽带着年幼的女儿,整天在李俊的屋子里哭泣。

李丽慧和刘云峰的女儿,起名叫刘小云,也和李小皎差不多大。

在李俊的丧礼上,李泽第一次见到李小皎和刘小云,他们三个小孩年纪相仿,互相不认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出声。后来他们玩到一起了,李泽还是沉默,刘小云认李小皎做姐姐了,李泽只是跟在她们后面,她们叫他做什么,他就去做,但并不主动跟她们说什么。

八九岁的时候,李泽、李小皎、刘小云几个人常常一起玩,那段日子过得很开心。

连续下了几天的暴雨,人们都快要感冒了,大夏天穿着棉袄,发声带着鼻音。久而久之,食欲不振。人里里外外都湿透了一般。

雨砸在房顶上,整个世界好像就只剩下这个院子。四合院天井里的积水已经快要漫进屋子里。雨棚垂丧着头,在雨里叹息。

早上起来,李泽听见床下有微弱的“喵喵”叫的声音。妈妈正在做饭,李泽惊喜地从床上爬下来,对妈妈说:“妈妈,床下有只小猫!”对于对万事万物感到好奇,从没有养过小动物的李泽来说,发现屋子里床下有只小猫,不亚于贪财的人发现了整个山洞的黄金。

李丽娟不理他,叫他快起床吃饭。下雨天,爸爸任雪平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来了,现在不知道去了哪里。桌子上摆着一架电话机,可以接电话,可以放磁带,可以听广播,广播里传来清新的歌曲。

李泽趴到地上,朝床下看,看到那儿哆嗦着一个小东西。他呼唤它。它微弱的叫声像是一只老鼠。他钻进床下,安抚着小猫,趁它不注意,一把提起它,把它从床下提出来。放在地上,那猫浑身发抖,身上被雨淋透了,毛结在一起,露出瘦弱的身子,看起来就像一只瘦老鼠。

李丽娟匆匆吃了点饭,骑着单车出去了,不知做什么事去了。外面路上一片汪洋,他们也不知道有什么重要的事非得这个时候出去。李泽把小猫提起来,捧在手心,打开煤气灶,想把它身上烤干。

它吓傻了,扭动着身子,爪子露出来,发出急切的喵叫,要抓李泽,浑身哆嗦着要咬李泽,李泽赶紧给它放下来。铺了几张纸,把它放在上面。撕掉一本没用的书,用打火机点燃,顺着它的毛,安慰它,给它烤干。它慢慢乖顺了些。

雨停了,李泽带着小猫去找李小皎和刘小云,他们决定一起养它。在点灯镇农村流传着一句话:“猫来穷,狗来富!”猫跑到家里是不吉利的象征。他们知道没办法在家里养那小猫,就在四合院旁边一个院子里一间废弃的屋子里,用纸箱给小猫搭了一个窝。

“泽哥哥,你看,它的尾巴是断的!”那小猫尾尖断了一小截,骨头断了,皮还连着。

“小皎,你看这只猫!它的尾巴竟然是断的!我想起来了!前天,我放学回家,听到背后一声凄厉的刹车声,我回头一看,我看到一辆货三轮差点轧到了一只猫,它的尾巴被轧到了,幸亏没从它身上碾过,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李泽只顾对着李小皎说,李小皎什么也没说,李泽不理刘小云,让刘小云委屈。

他们三个养着那只猫,每天晚饭盛一大碗饭菜,去院子里,呼唤小猫,让它来吃东西。一听到他们几个的声音,那小猫就会从隐藏的地方跑出来。别人再怎么呼唤那猫,它都不会出来。

傍晚,他们在院子里玩诗词接龙的游戏,玩跳房子,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夜色渐浓,星星点缀着天幕,夜风轻轻吹拂。那猫最爱李小皎,每次跟在她脚后。李小皎常常抱它。

白天,他们常常去河边钓鱼。他们是善良的孩子,钓鱼不是自己吃,所以绝不多钓,每天只钓三条鱼,带回院子里,拾一些草茎和树枝,把鱼用火烤熟,再给那猫拌饭吃。那猫名叫小墨。小墨长得越来越大,快要当妈妈了。

就在这时候,李泽的爷爷逝世了,李娟、任雪平带着李泽回去奔丧。

“猫就托付给你们两个照顾了。”李泽非常不舍得离开李小皎和刘小云。

“好,你放心回去吧。我们会照顾好这只小猫的。”刘小云说。

“我们约定,十七岁的时候再在小夜镇来看看我们一起养过小猫的地方好吗?”刘小云和李小皎并不是一个地方的人,可能再也见不到李泽了,她感到难过。

李泽说:“好啊,我们还会再见的。”

第十八章 重逢

“嘿 ”刘小云给李泽发QQ消息。

“?”李泽回答。

“你打算报哪里?”

“桥河大学。”

“为什么?”

“想念小夜镇。可是不想再去小夜镇。高中没学好,我想流放自己,到一个和小夜镇很像的地方。桥河也有小夜镇一样的灌木丛,一样的天气。去桥河,和所有认识的人分别,偷偷跑到桥河,过没有过去的日子。这理由够了吗?”

“还不够~”刘小云跟着发了一个偷笑的QQ表情。

“那我曾见过一本书上有桥河采红花的女孩的照片,看着很让人心动,可以了吧?”

“好啊!谢谢!”

从十年前离开小夜镇,李泽就没有再在现实里见过李小皎和刘小云,不过偶尔会在视频里聊一聊。刘小云长得越来越漂亮了,但是更漂亮的是李小皎。

李小皎在点灯镇所在的县一中念高中,李泽在东山镇所在的县一中念书,刘小云在五木镇所在的县一中念高中。李小皎和李泽隔得近,但是从没见过,就算可能见面,李小皎也刻意避开。刘小云和他们隔了一个省,没有机会见到他们。

当李泽乘上去桥河的汽车,意味着他的大学生活正式开始了。在长途汽车上,他想着大学要干几件轰轰烈烈的大事: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交四五个知心的朋友,看几百本书。至于分数,那东西李泽根本不关心。后来他会知道这种想法并不正确。

他是坐长途公共汽车来的,辗转找到那个灵山一样在地图不显眼角落的桥河大学。

办理入学手续,李泽翻看本班名册,发现那上面没有自己的名字。美女老师提醒他在几班,原本他在一班,却去三班报到处翻看名册了,也没见明显的招牌。翻看一班的名册,李泽惊奇地发现了两个熟悉的名字:李小皎,刘小云。一看家庭住址,正是她们两个!生命里最重要的三个朋友,即将在桥河大学重逢。原来,李小皎因为想跟刘小云在一个地方念大学,跟刘小云报了一个大学,而刘小云跟了李泽的志愿。

第一次开班会,在教室了,李泽看到李小皎和刘小云坐在靠后的位置,走过去在李小云旁边坐下。李小皎旁边已经坐着另一个男生了。李泽请求刘小云跟自己换位置,刘小云满不情愿地换了,这样一来,李小皎夹杂在两个男生之间,李泽夹杂在两个女生中间。

他们谈起了多年前在小夜镇那些作为玩伴的日日夜夜,讲着初中和高中发生的事情,诉说着彼此的想念。不过李小皎不怎么说话,对李泽没有好脸色。李小皎和旁边叫任强的男生聊得很开心。

班里闹哄哄的,刚见到即将相处四年的同学,大家都很兴奋,群龙无首。任强站起来说,听说班上来了三个外省的同学,也就是我身边的这两位大美女和这个帅哥,大家说请他们唱几首歌可以吗?其他人一致同意。

李泽本来害羞,但是想着不能在第一印象上露怯,站起来屏住呼吸,无视教室里的所有人,去讲台上唱了一首彭家丽的《昨天今天下雨天》。刘小云到讲台上,略带羞涩地,唱了一首齐豫的《菊叹》,她知道李泽喜欢这首歌。李小皎一到讲台上,就产生了一种冷场的效果,她是冰霜美女,让班上的人自动安静下来了,她唱了一首杨千嬅的《寒舍》,惊艳全场,一唱完所有人都开始鼓掌,好多男生吹起了口哨。李小皎点点头,对大家微微一笑,就收起笑容回到了自己座位上。

新生才艺展示,大家都说李小皎是班花,一定要她去跳舞,虽然她根本不乐意,但也不好意思拒绝几个班干部的几次请求。

有一天李泽下楼,在一楼大厅里见到了舞蹈中的李小皎。她如雪花般纯洁,舞姿天鹅般优雅,步子轻快,身子如灵蛇般移动自如。看着她的手臂升起,李泽想到一条金色的眼镜蛇竖起了身子;她的衣裙翩翩,像是花朵绽开;她旋转,如一阵台风转过李泽心间,卷起惊涛骇浪;她踮起脚尖,像是仙子在夜色里捧着月光;她跳跃,像是梅花鹿开心地穿过山林。她的眼睛画了浓妆,犹如神目,眼神更加清亮,一下子就能穿透人心,李泽不敢跟她对视。她身穿白裙,整个世界好像不过是为了她的表演而搭建的舞台。

看见李泽看呆了,李小皎停下来,和几个一起跳舞的女孩商量着休息会儿。李泽觉得她走路的姿态像一个高贵的公主。

演出非常成功,演出结束,就有人在学校贴吧发帖说新生中出现了真正的美女,那就是李小皎,引用了两句诗,一句是“皑如山上雪,皎若云中月”,一句是“仿佛兮若青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并且盛赞李小皎的胸部和身材。一晚上就引起了两千多个评论和赞同。第三天整个学校的男生都知道了新生中有个真正的美女叫李小皎。不少学生干部假借和新生交流的名义,跑到李小皎宿舍找她谈话,让李小皎不胜其烦。学生会主席盛情邀请李小皎加入学生会,李小皎不好意思拒绝,只说到时候会考虑参加学生会。又相继有五个社团的负责人来主动邀请李小皎加入,做他们社团的形象代言人,李小皎一律拒绝了。她对那些不感兴趣。

桥河市路旁长着许多红花。它们成片成片长在田野里,像一个个立在朝露和晚霞里盛装的小公主。

红花外形像是蒲公英,可它的花瓣是一缕一缕的,不会生长蒲公英那样的白绒。像是破碎的心。

三四月份,许多穿着朴素青衣的妇人,带着草帽,在太阳升起前,在路边采摘红花。红花花瓣上沾满露水,一把摘下来,花朵好像掉下了眼泪。

李泽开始追求李小皎,李小皎并不领情。李泽不知道从哪搞到了李小皎的课表,每天陪着李小皎去上课,放学也跟李小皎同行,引得其他男生侧目,李小皎很多次让李泽不要跟着她,李泽只是说:“我不过是恰好对那些课程感兴趣罢了!路上碰到,只是巧合而已,我可没心思做你的护花使者。”

李小皎说:“哦,是吗?今晚我要和任强约会,请你不要给我添乱!”

第二十一章 追求

5月29日,学校贴吧一个ID名字叫“孤独休息”的人,发了一篇名为《刚才见到一个大美女》的帖子,帖子内容如下:

“妹子大概大二,还没有一点被岁月成熟化的迹象。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她穿着白色裙子,裙子外是黑色绞丝。裙子不是棉布的,没有一点棉布给人的感觉,她的衣服给人的感觉是荷叶。

她的侧脸像是夏风里刚好饱满起来的苹果,天使般柔软干净。所有男生青春期会迷恋的那种初恋般别人家邻家小妹妹那样的脸孔,鼻子大小刚刚好,嘴唇上施了淡妆吧,作为男生对化妆没不太了解,红唇淡抹展现出了她诱人的魅力。

她的眼睛忽闪忽闪,像会唱歌的百灵鸟,乌黑的眼珠让我想起夜空的银河,看似乌黑,里面却藏有闪耀的星光,眼光里有皎洁的秘密。

手臂是婴儿肥的,像胖胖的干净莹白的藕,如果能握握她的手,轻轻捏一捏,那该多好。她的手让我想起白云做的枕头,头躺在臂弯,将会做纯净的梦。

鞋子是白色的,看起来是厚的,她应该会穿着那双鞋,去很多地方,有时鞋面有泥巴,有时鞋面洒满阳光,那鞋子像坚硬的小船,带着她去向往的地方。脚踝光洁,那儿藏着难以描摹的诗意。

在六食堂,盛夏的下午,学生们懒懒散散到食堂排队打饭,买回不太有食欲的饭菜,食堂里有几十上百排蓝色白面的便易餐桌。慵懒的空气流淌在将近下午五点的食堂。

食堂是最平凡的地方,这里有生活,平平淡淡的生活,一日三餐最平凡不过。神就藏在最平凡的生活中。

那女孩是藏在平凡人中天使的宠儿,在人来人往灰灰白白的衣衫里,她是一抹亮色。在天堂里,不平凡的人随处可见。在下午五点钟的食堂,美丽的人儿不常见。

凡夫俗子所见的美,也只是皮囊。她的美,但愿不只是皮囊。我相信那不只是皮囊。可能我被外表欺骗了吧。

我没去向她要联系方式,因为我不能做把天使拖下凡间那样的大煞风景的事。就让她留在记忆里挺好的。

她和几个朋友在六食堂排队买了四五碗米线饵丝,给室友带回去。看她给碗里添作为调味品的青绿的葱节,喷香的芝麻油,让人食欲大增的陈醋,一举一动轻轻柔柔,毫无浮躁气,就像是诗经里采荇的女孩。如果她去采茶,应该也是这样从容不迫。我猜测她是生长在长茶的地方的,她身上有一种来自山与风日的灵气。

她看起来是个活泼的人,或许有点调皮,这样的人我最害怕,她们太可爱,让人坠入爱河,自己却什么事也没有。

她的辫子往左边倾斜,不多,一只手即可捧起。头发乌黑,一定不挑食,丰腴的体态里可以看出她是健康的人,“静若处子,动若脱兔”用来描写她,勉强贴切。古灵精怪、温柔大方,更适合拿来形容她。

她或许有个阳光的男朋友,他们会有开心幸福,偶尔他也会让她不高兴,她在人海里是那么寻常,随便一个十九岁二十岁的女孩都和她有过一样的喜怒哀乐,不过这都无法掩盖她星星般的光芒。

她是适合作为青春记忆里的一个唯美的影子来纪念的类型。希望她的大学生活可以每天都很开心。”

李泽看了这个帖子感到好笑,那帖子里偷拍的背影,明明就是刘小云,描写得倒也挺符合刘小云的特点,真没想到刘小云在外人眼里那么迷人。不过,不得不承认,刘小云确实已经慢慢成熟饱满起来了。

帖子又重复了上一次关于李小皎那个帖子的疯狂,求联系方式的人不计其数,贴吧里聚集的就是一群好事之徒,这样的帖子倒是很好玩的。李泽回复了一句“要联系方式请私信我。”结果下午打开贴吧,就收到了99+的私信,吓得他以为贴吧系统出了问题,他把私信全删除了,一个都没回,又把那帖子里那句招来轰炸的回复给删除了。

李泽爱在图书馆整下午整下午地看书,常常忘记吃饭,刘小云就常常带饭带水给他,李泽倒是每次都毫不客气地大吃特吃。

不久就是李小皎生日了。李泽费尽心思想送一个别致点的礼物。上手工课,手工老师教大家折独角兽,独角兽代表纯洁、优雅。李泽想当堂折一个送给李小皎,可是在第五十九个步骤的时候,就怎么也不会了,又不好意思举手问老师,正在座位上胡乱试折。李小皎看到了,轻蔑地“切”了一声,说:“这都不会?”从李泽手里拿过刚刚成型的独角兽,放在桌上,指尖翻动,轻轻几下,那几个比较难的步骤就搞定了。李泽想在李小皎生日时给她送一个折纸坐成的复杂动物的想法泡汤了,毕竟李泽不敢在折纸技术比自己高的人面前卖弄。不过刘小云倒是常常折些小动物送给他。

李泽出去找了一天,满大街找好看的糖果,收集了一整盒各式各样的糖果,有贵的有便宜的,红黄蓝绿看着比较好吃。可是她一点都不懂女孩的心,那糖果罐子是小型塑料泡泡糖盒子,亏他后来敢拿给李小皎。他还买了一个塑料做的彩色风车模型,也打算当作平日礼物送给李小皎。有点幼稚。

这天,李泽骑着电动摩托车去城里花店买了一束玫瑰,共三十三朵,“三生万物”,代表着长长久久的关怀。发消息问李小皎在哪里,过了半个小时,她回复“图书馆”,听说她在图书馆,他很开心,他以为漂亮如她会不喜欢图书馆那急促狭窄的氛围。图书馆自习室有点紧张,一个自习室坐了两三百人。

他单手骑车,把玫瑰抱在胸前,回到宿舍,洗澡,换上干净的衣服,把头发吹干,仔细梳理了头发,让刘海倾斜的角度一致,成一条笔直的线。洒了点香水在衣服上。照了很多次镜子,把钱包里的零钱放整齐,抖了抖衣角,用帕子仔细地擦拭了已经洗干净了的鞋面。细心地检查了脚上的袜子,并没有出错,他曾经穿过两条颜色相近但不一样的袜子。衣服上一个褶皱都没有了,洗了三次脸,用心地刮了胡子,洗了四遍手,手心老是冒汗。估计李小皎该从图书馆回宿舍了,他锁上宿舍门,这个宿舍今晚唯一一个没有去约会的男生,此时此刻也抱着玫瑰走向了他的恋人。

他显得很精神,他对自己的衣服和发型有信心。夜色里玫瑰似乎有淡淡的香气。别人见到他抱着玫瑰,仿佛见到一个扛着宝剑的骑士,雄赳赳,气昂昂。有情侣见到他抱着的玫瑰,女孩显得很羡慕,羡慕即将收到这束美丽的花的幸福的人,低声抱怨自己的男朋友从没有这么用心过。

等在图书馆门口,图书馆里不时有人出来,女生们成群结队,看到抱着玫瑰等在图书馆门前的李泽,有人发出好事的尖呼,以为是同伴的男朋友如此浪漫,却见李泽的眼睛依然盯着图书馆大厅里的虚空,在等着其他人。那些女孩也就没趣地走了。男生见到李泽,有三个对李泽说:“哥们,祝你好运啊~”

晚上十点开始,李泽在图书馆门口等着李小皎,发短信她也不回,李泽也不好意思抱着一束玫瑰花去那几百人的自习室找李小皎。李泽本来等在门口,时间久了就觉得窘迫。十一点的时候,离开图书馆的人越来越多,李泽抱着玫瑰躲得远远的,在门对面的树下望着门口。十一点半的时候,李小皎还是没出来。

李泽打电话问刘小云,有没有见到李小皎。刘小云听说送玫瑰的事很难过,因为她知道李小皎晚上六点就和任强出去了,今晚不会回宿舍。刘小云说不知道李小皎去哪里了,让他把玫瑰先送到自己宿舍,等李小皎回来,自然会转达她。

第二天早上,李小皎回来见到摆在桌子上的玫瑰,顺手就扔进了垃圾桶。

第二十二章 家

临近期末,李小皎约着刘小云和宿舍其他人,一起去喝酒。

在路上见到她们的时候,李泽很生气,李小皎满身酒气,嘴里嚷嚷着“你他妈才是婊子!”“你这个负心男!”“老子就不滚出这个家你能把我怎么样!”东倒西歪,一直乱说话。宿舍的人抱都抱不住她,她走得很快,眼看要倒下,但总是没有倒下去,看来她潜意识里还知道自己在路上,不能随便倒在地上。李泽跑上去扶住她。

任强来了,说:“李泽,她是我女朋友,让我来扶她吧!”李泽只好放开,在旁边帮衬着,心里干着急。

李小皎吐了自己一身秽物,任强决定把她带去他家,给她换干净的衣服,他说他那放着她的衣服。李小皎一把推开任强,喊着:“你这个臭男人,滚开,你以为老娘真的看得上你吗?”

任强生气了:“李小皎,你别以为喝了酒就可以乱说话!”继续走上去抱住李小皎。李小皎是不开心,今晚酒局上老是抢过别人的杯子喝别人的酒,说是替别人挡酒,其实是为了把自己彻底灌醉,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要紧的事。

李小皎高数只考了9分。班上倒数第一名。她只是把选择题全部乱选了就交卷了。李小皎肯定不是因为成绩而买醉,她从来不看重成绩。

寒假李小皎一点都不想回家,本打算申请假期留校。桥河大学官方文件称该年宿舍装修,所有学生必须离校。李小皎在宿舍呆到了宿舍管理员来下逐客令的第四次为止,才不情不愿地跟家里打电话说准备回家。杜丽接到女儿的电话,非常开心,说自己马上去买好吃的,等女儿回来让女儿好好补充营养,在学校一定吃了不少亏。

有一个大三的体育系的男生,近来总是对李小皎献殷勤,李小皎看他长得挺帅的,也就没怎么拒绝他。那男生知道李小皎呆到最迟离校日期才回家,也就跟着留校了。常常约李小皎一起吃饭。这天,被任强撞见了。

任强过来拉着李小皎就走,到校园的一个角落里,开始兴师问罪。李小皎耸耸肩膀,说了声“对不起,分手吧!”头也不回地走了。任强去追,差点跟体育系那个男生打起来。

第二天,李小皎和那体育系男生在一起了,那男生跟着李小皎一起去任强家里拿自己的东西。

离开学校那天,体育系男生把李小皎送到了车站,万般叮嘱她在路上当心。李小皎在候车厅等着,还有两个多小时车才开。体育系男生接到一个电话,对李小皎说有急事,先回去,非常抱歉。李小皎说没关系。想起刘小云给杜丽带的饼干忘记带了,李小皎回学校拿,见到体育系男生搂着一个穿包臀裙的女孩,有说有笑在走在学校的银风路上。李小皎觉得好笑,走上前去,超过他们两个。转过身,笑颜盛开,对着他们两个绽开了绝对发自内心的甜蜜笑容:“嗨,王玉林,这是你女朋友啊?长得挺漂亮的哦,你福气不错!”王玉林不知所措,李小皎戏谑着问那个女孩:“同学,昨天王玉林才向我表白,做了我男朋友,你知道吗?”那女孩有点懵,不知道该相信哪个人。李小皎自顾自往前走,留下一句:“这样的渣男你要的话就自己要吧……”

坐火车回家,李小皎喜欢看夜晚火车行驶时,铁轨上的红绿灯,她心想要是两架火车没有遵守红绿灯而撞到一起,那场面一定很壮观。她还喜欢远处一排排的橘黄色的路灯,它们有点像小时候家里的煤油灯。一行行路灯照亮回家的路,给人安心的感觉。要是自己有家可归该多好。那个家,或许不属于自己。

回到家,妈妈炖好了一锅肉汤,汤里不止有排骨,还有大枣,绿豆,土豆,更有一些鸭肉的肠肚,加了一点蔬菜,喝起来味道不错。

三岁那年,自己的爸爸李俊在卸车时被一包铁块砸到脑袋,脑出血而逝世。老板赔偿了七万块钱。妈妈带着小皎,靠那七万块夺命钱,在小夜镇卖菜,才勉强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

五岁那年,妈妈杜丽再婚了。那个男人对妈妈很好。

七岁那年,李小皎在学校开始认字。她在家里爸爸的遗物中发现了一个笔记本,里面藏着一封一个叫“李丽娟”的人写给爸爸的情书。爸爸李俊在一篇日记里写道:“我爱杜丽。可我也爱李丽娟。对杜丽是理智之爱,我知道和她生活一辈子,我会获得平凡的幸福。而且我们的女儿李小皎是那么乖巧。对李丽娟是迷乱之爱,她的一举一动每一个呼吸都让我着迷,但我知道如果为了她抛弃妻子和女儿,我会一辈子收到良心的谴责。渴望老天爷告诉我一个答案,我到底要怎么样才能忘掉这俗世斩不断的情欲?我何时才能获得内心的平静和真正的开心?”

李小皎学的字越多,越懂得父亲李俊的这篇日记,就越恨自己的父亲!越恨那个叫李丽娟的人!

继父叫王从德,但是是一个毫无修养的人,常常在屋子里吸烟,吞云吐雾。常常在饭桌上打嗝。一见到李小皎和男生同路,回家肯定在饭桌上骂李小皎是个“狐狸精”。李小皎最不喜欢家里的饭桌,本来一个家里,最温馨的应该是饭桌,可是有的大人把饭桌当成了自己施展自己本事的地方了,从来不想让别人好好吃饭。他晚上看电视常常到一点多,声音开得很大,简直是个变态。

这些都可以原谅,但是李小皎不能原谅他打杜丽。自己的妈妈勤勤恳恳,从来没有伤害过任何人,但是端茶慢了一拍,都要被王从德数落。王从德常常污蔑李俊,说李俊曾经在小夜镇和李丽娟偷情。李小皎对这个说法恨得咬牙切齿,摔东西表示反抗,有时会说“有的人说话不要听见风就是雨,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杜丽这时候会哭。哭她自己命苦。哭她自己失去了丈夫。哭自己给孩子找的继父,并不能慈爱地对待孩子。这时候王从德就会把杜丽暴打一顿。李小皎常常跟着他对打。

王从德骂李小皎是孽种。李小皎骂王从德是个低能儿,没什么本事,天天在家打老婆出气。

在王从德心情好的时候,王从德会给李小皎赏一点生活费。大多数时候都是母亲王丽偷偷给李小皎寄钱的。

李小皎从不主动向他们要钱。大多数时候,靠他们只能挨饿。李小皎一上大学就找了份平面设计的兼职,足够养活自己。

第二十三章 赌鬼

李泽回到家,整天也没什么事做,到村子里其他人家里逛。一天,他看到一个小男孩欺负一个小女孩,就训斥了那个小男孩一顿,被小男孩的妈妈看到了。

“偷人生的种,好意思管教别人啊!”小男孩的妈妈对李泽似笑非笑地骂到。那个妇女在村子里出了名地野蛮,在有星星的夜晚,常常突然就听到有骂人的声音传遍大半个村子,就是那个妇女像唱歌般在村口那个堰塘坎上骂人。

那小男孩在孩子们中间散发一种思想:“那个大学生李泽,是偷人生的,不是他爸爸的种。”李泽很诧异,一个不到八岁的小男孩,在那样的家庭长大,竟然会对世界如此毫不犹豫地散发恶意,完全忘记了天性里纯真的那一部分,真是一个可怕的种子。

李泽知道村子里有个老人家家里通常会聚集着一群闲客,有时玩牌,有时聊天,一伙人其乐融融,颇有古风。李泽打算进入那家的家门,听见里面的人在议论自己的妈妈李丽娟。

“当时在小夜镇的人,明明白白清清楚楚见过很多次,李丽娟那个女人和李俊在人民休闲广场旁边的田埂上抱在一起。”

“听说李泽长得跟李俊一模一样,这真是个笑话。任雪平带着绿帽子,就是他自己看不到了吧!”

李泽非常气愤,跨进门的一只脚也收了回来,他恨这些人。他真想进去给他们一人三个耳光,把他们打得跪在地上求饶。可是他不能,那些人是长辈,如果他对他们稍有不恭敬,他们就可以抬出几千年前就流传着的所谓礼义廉耻来教训数落他。这也不怕,怕就怕惹事了,回家后妈妈会哭。

李俊小时候就对自己不跟着爸爸姓“任”而感到奇怪,爸爸解释说是因为妈妈李家还无同辈子嗣,希望任雪平的儿子能分给那边继承个名姓。

爸爸妈妈并不相爱,这是一个大问题。

妈妈很少露出笑容。就算任雪平赌博回来赢了几万块,妈妈也会面不改色,毫不过问。任雪平常常讨好李丽娟,说要带李丽娟出去旅游,但是从来都只是说说而已。李丽娟像一只被精确地上过发条的闹钟,每天上班下班,从不耽误,从不生病,每天按时做饭给任雪平,每天在同一时间去菜市场买菜。任雪平常常嫌弃李丽娟做的菜不好吃,然而他只给二十块菜钱,肉就要十几块一斤,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再怎么聪明的厨子,也不可能靠那廉价的食材做出多么高档的菜肴。任雪平有时为了气李丽娟,就去买两袋方便面,三袋不同的榨菜,回来摔着锅煮好,吃的时候故意弄出很没礼貌的声音。李丽娟只是看看不说话,等他吃完就去洗碗。

任雪平常常讲起赌场的光辉事迹,说那时候还在小夜镇。小夜镇有许多地下赌场,位置随时变更,不是内部人员是找不到的。一般都在精品豪华大酒店最好的一层或者地下室。门口站着彪形大汉,非请勿入。除非有熟人带路,否则根本不让进。赌场每天二十四小时营业,二十四小时供应饭菜,豪华的肉菜分量足,菜式多,免费!赌博的时候,一个十字把桌面分成四个区域,可以任意投注一至二个区域,任意一个区域命中了骰子指示的大小,就可以得到一定倍数的赔偿。

赌场里到处是美女小妹,可以任意摸摸抱抱,那些小妹的态度绝对好。赌小的毫无意思。有老板一晚上输掉了一千万,他要求赌场保密,绝对不能透露给记者,钱输了还可以挣,他还有几十万个工人每分每秒在替他赚钱,但是名声丢了,他就失去了一切。如果赌场敢向媒体泄露消息,他可以整个端掉这个赌场。他走到管事处,说:“今天输了一千多万,给我拿两万块我回去时给直升机加油。”赌场管事处非常豪爽地拿出五万,还把他送到了楼下。

赌场里的女的,一次赌十万都嫌少。至少有两三万的输赢,她们才会有点表情变化。她们常常长得非常漂亮,但是好逸恶劳,专门靠钓凯子和赌博谋生,吃香的喝辣的,住在酒店的总统套房,男朋友一周一换。出手阔绰,气势比很多男人还足。

有一个男的,一晚上输光了,只剩下身上的一套衣服,他甚至问赌场他的老婆可以抵押多少钱。赌场客气地说不必了,本处不敢做人质交易。那男人回到他豪华的总统套房,点了宾馆最贵的饭菜套餐,点了几千块的红酒,各自用了一小点后在包间里自我了结了。

赌场里的饭菜不能吃,怕给下毒品。常常有一群男的一起来,聚在角落里嗑药。他们住同一间旅馆,睡一张床,干着些为人不齿的勾当。

听任雪平吹嘘这些小夜镇赌场里的烂事,成了李泽最难过的事。他难以理解为什么赌徒从来无法自救。或许从一个人选择了做赌徒之后,就已经把理智交给了魔鬼。

自从从小夜镇回来,任雪平就是罗凤镇有名的赌徒,任何人一个电话就可以让他去赌,当然让他出手也有条件,赌资太低,一手赌注太低的场合,就不要通知他了,他会觉得受到侮辱。

在外人面前,任雪平表现得礼貌、谦逊、慈爱。见到老人家要问好,见到同龄妇女会作为谦谦君子去帮人做事,见到小孩小猫小狗,都会充满温情地摸摸他们的头。

每次,只要赌输了,回到家就能以任何理由开始辱骂李丽娟和李泽。说李丽娟是个荡妇。说李泽是个孽种。说他任雪平娶了李丽娟就是倒了血霉。

他平均一周赌两次,一周输一次。有三天是输了在家里打骂老婆;有一天是在忏悔自己的不该,发誓再也不赌,在李丽娟面前讨好卖乖;有两天身在赌场;还有一天在认真干活,或者从李丽娟那里抢她的工资,作为下一次的赌资。

要离开家去上学,李泽去要点路费,他平静地对李泽说:“你怎么不去死?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

第二十四章 堕落天使

上次高数只考了9分,李小皎被辅导员约去谈话了。李小皎表示,考试前一天晚上肚子剧痛,一晚上没睡,第二天考试刚填好姓名学号,就困得不得了,就趴在桌子上睡觉了,最后交卷时,才随便写了几个选择题。李小皎向辅导员保证,下次一定不会出现问题。

从此以后,李小皎每次考试都是班里第一名。每天上课,她都在教室第一排,旁若无人地听着老师讲课,即使课堂上有情侣当众接吻,李小皎也不会看一眼。在上课时,她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去了。开学时,她从图书馆借了四十多本参考书,在一个月内啃完了,把教科书上的知识全部学了一遍,凭着记忆又给教科书上的知识写了一遍批注,再次翻看、整理了一些尚且不够完善的答案。此后每次上课,都注意老师的每一个词。下课后书就被扔到一边了。凭着超强的理解力和感受力,她要拿下那些课程,轻而易举。

她在自己的博客“惩罚男人的女人”上写过一篇《找friend和ons的条件》:只要满足第一条,就可以和她约会;满足第二条,就可做她男朋友;满足第三条,就可以跟她睡觉。

第一条:公开向自己的女朋友表示自己喜欢别的女人,但是肉体上还是觉得自己的女朋友好。

第二条:把女朋友甩了,让女朋友哭泣。再把自己的女朋友追回来,然后再次伤害她,把她甩了,再次把她追回来后,公布第一条。

第三条:三追三弃自己的女朋友,考试考得年级第一,重新在一周内找到三个女朋友,保持秘密状态。等找满三个以后,把她们叫到一起,甩掉她们。

除却李小皎身上的戾气,李小皎已经是个完美的女人了。36D的乳房,170cm的身高,55kg的体重,看似平凡,但只要她站在男人面前,给男人一个笑容,普通男人都会心潮涌动。

不知道有没有男人满足条件来找李小皎,不过确实能看到李小皎和不同的男人出去。李泽直想破口大骂。李泽曾阻止过李小皎和别人出去,被李小皎扇了耳光,还被李小皎旁边那个男人辱骂了一通。

李泽常常用QQ给李小皎发送消息,李小皎一般都不回复,心情极好的时候,给他回一两个标点符号表示你发的我看到了。

有一天,李泽破天荒收到了李小皎主动发来的消息:“我想吃城南的糕点”。李泽立刻租一辆电动车,去城南有名的糕点铺,买了一盒糕点送到李小皎宿舍楼下。李小皎接过糕点,径直走到垃圾桶旁边,扔进去,说:“我突然不想吃了。”李泽有点生气。

李小皎在老师眼里是天之骄子,她上课是那么认真,她的成绩是那么优秀,她写的作业体现了她看了那么多书,多么懂事又单纯,评优的时候,办公室里所有的老师都觉得如果李小皎不得最优的话,整个班级没有任何人配得上最优。

李小皎的同性朋友也超级多。很多女孩一见到她就想跟她学穿衣打扮和化妆,想跟她买同款的衣服和饰品,想从她那得到点什么男生送来的用了一半不想用的名牌香水,有时可以跟着她蹭饭,反正请她吃饭的人多得是。只要和她一起走在路上,就会受到更多眼光的注视,而女人天生喜欢沐浴在别人的眼光里。

李小皎是写作高手,她看过很多书,诗词典故信手拈来,比喻通感出神入化,有女性独有的细腻和洞察力,刻画人物性格总能让读者落泪,因为这个,网上有一大批李小皎的粉丝,只因为他们认为她是未来伟大的作家之一。而李小皎只是把写作当成挑逗别人的神经的一种游戏而已,看到别人的眼泪被引出来,李小皎才觉得真实。她难以把握真实。

终于有一天,李小皎答应了李泽的约会。让李泽在学校桃园那里第三棵树下等着,她九点就到。结果李泽等到下午两点,李小皎根本没来。发短信问,她答:“忘了”。

有一个男的热烈地追求着刘小云,被李小皎知道了,李小皎就主动去向那个男生要号码,然后时不时和那个男生调情,不到三天,那个男生已经开始追李小皎,放弃了刘小云,这让刘小云觉得很尴尬。

再次见到李小皎和别的男人从旅馆出来,李泽伤透了心。想起一个故事,说的是有一根竹子,在它还鲜活的时候,被一把斧头砍伤了。斧头砍下竹子后,用竹子编成了鸟笼,禁锢着鸟儿,鸟儿每天在笼子里哀叹,说有一天自己一定要飞出去,啄瞎那个砍竹子的人的眼睛。那个砍竹子的人在想,自己要砍更多的竹子。

发短信让刘小云出来陪他。刘小云不一会儿就来了。真正在乎你的人,她永远为你准备着空闲时间,任何事情都可以排在第二位,你必须排在第一位。

“我们去开房吧?”李泽问刘小云。刘小云害羞地不作声。李泽拉起她的手就走。

第二十五章 信

寄给天堂的李泽的一封信:

李泽:

你还好吗?

你走了这一个多月,我一直在想曾经发生在你和小皎身上的事,一定是足够的痛苦,才让你和小皎没有与这个世界和谐共处,没办法与自己和解。

你走后,小皎变了很多。不再频繁地和男生约会。不再上浓妆。她现在只是上着淡妆,穿着朴素的衣裙,一心扑在学习上。对我也温婉了许多。整个人从里到外,气质都变了。

你的日记我看了,原来你心里有过那么多挣扎。根据我平时听到的风言风语,我能猜到事情的大概。我理解你的选择,你有自由选择你的人生。

我从来没有怪你。因为我喜欢你。就算你不喜欢我,至少你也不讨厌我吧。

其实,我也未必快乐。爸爸还为打架的事在牢里没有出来,这些年也常常有人欺负我和妈妈,但是我们都挺过来了。

对不起,我没能了解你的内心。我怎么也想不到,看起来那么慈祥的任叔叔,竟然会把你逼到崩溃的边缘,说什么“你这个孽种,根本不应该生到这个世界上来。”我恨他在你心里种下了死亡的种子。我更想不到,小皎竟然会开那样的玩笑,你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笨蛋,小皎说的“如果你真的爱我,就为我死。只要你死了,我就相信你是真正爱我,而我的心就一辈子属于你,绝不变心!”这样的话怎么能当真呢?玩笑开得太过了吧。

我竟然还想不通你为什么要自杀。可是你原本可以不自杀的。世界上还有一个我,如此爱你,视你如灵魂伴侣,可是你为什么不愿意多看我一眼,我真的有那么糟糕吗?

你爱过我吗?

天堂还有深重的苦难吗?

如果你不想回答,你可以都不回答。我就只是想跟你说说话。

你离开后,我伤心了一个多月,不过我想,我可以当你还没离开,我可以把想说的写在纸上寄给你。我想我必须面对生活,如果人人都被负面的事情吞噬了的话,这个世界将不堪设想。

昨天我在图书馆看书,有一个穿着和你那件T恤很像的文质彬彬的男生,过来真诚地向我要联系方式,我当时没来得及思考,出于礼貌就给他了。刚才他发短信约我晚上去看灯展,你说我该去吗?

你在日记本里说你不想再恨任雪平,不想再恨李俊,你已经累了,想睡过去,忘掉一切,我理解。我想我能代替你去照顾你的家人。

李小皎是我的好姐妹,你不用担心她。我你就更不用担心了。我天生反应速度慢,想起来该悲伤的时候,伤口都已经好了。

你又该笑我写文章凌乱无序了吧。

我爱你。只是因为爱你,我可以原谅世界上的一切错误。只是因为爱你,我要更加爱我自己。如果一个人不爱自己,那么他很难了解被爱和爱的经验是怎样的。只是因为爱你,我希望我以后会拥有快乐幸福的生活。

你不会说我自私吧。

我想你了。我还想陪你到山岗上在暴雨里聊天。

我会好好面对生活,把负面的事赶出我的世界。我知道世界上永远有温暖和阴暗,我已经见过了阴暗,接下来我要变得更强大,我要凭借自己的能力,让我的世界被温暖环抱。

希望你有一天能发现你过上了真正快乐的生活。

能抛下的负担,就抛下吧。我得往前走。

谢谢你让我爱过你。谢谢你让我知道我必须热爱生活,否则黑暗会吞噬我。

想念你的 小云

x年x月x日